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智慧基础设施事业部建设工程项目诉讼代理服务采购-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智慧基础设施事业部建设工程项目诉讼代理服务采购 (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 采购项目简介
- 采购项目名称:
智慧基础设施事业部建设工程项目诉讼代理服务采购
- 采购单位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 采购项目概况:
采购人作为总包单位承建的建设工程(下称“工程1”),已完工、结算并投产运营,工程1尚有工程质保款未结清。因采购人项下涉工程1的某专业分包单位(下称“分包单位”)长期拖欠其项下涉工程1的劳务作业单位635万元工程款,致该劳务作业单位以“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为由(下称“纠纷1”),将分包单位及采购人诉至工程1所在地(上海)人民法院。
采购人作为专业分包单位承建的另一建设工程(下称“工程2”),已完工、结算并投产运营多年,但合同甲方至今拖欠850万元工程款未支付(下称“纠纷2”),现需在工程所在地(上海)起诉合同甲方,追偿欠款。
鉴于上述,采购人购买专项法律服务(包含一审、二审、再审、执行阶段),以分别解决上述两项纠纷事项。
- 采购方式:
谈判采购
-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1家,份额占比100%。
-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 ★采购范围:
采购诉讼代理服务,以分别解决上述两纠纷事项。
(1)服务商需指派执业律师负责相关事宜的处理;
(2)服务商应根据服务对象要求做好各项法律服务工作,维护服务对象合法权益;
(3)服务商不得从事有损于服务对象利益的其他活动,要求对日常接触了解到的不宜公开或保密的情况负有保密责任。在服务对象的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中,服务商不得担任对方当事人代理人。
- ★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至纠纷解决完结。
- ★交付地点:
北京及工程所在地(上海市)
-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1)服务商应根据服务对象要求做好各项法律服务工作,维护服务对象合法权益;
2)服务商不得从事有损于服务对象利益的其他活动,要求对日常接触了解到的不宜公开或保密的情况负有保密责任。在服务对象的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中,服务商不得担任对方当事人代理人。
- 质保期: 无
- 限价: 450000元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要求:经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持有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或其分支机构。
①取得主管司法局签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且通过年检。
- 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答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应答人须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当年成立的,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
- 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主办律师应具有至少1项建设工程施工纠纷案件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答人提交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订单的复印件,含业绩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和合同签字盖章页。
-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应答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答人提供三个月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名单截图。
- 承担本项目主要人员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实施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服务团队至少4名执业律师(需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及投标人近3个月为其缴纳的单位社保参保证明,以上证明文件需加盖公章)。
- 其他要求:供应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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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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