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履约期限:1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履约地点:丹东市振兴区山上街宾馆路362号(中共丹东市委党校本部食堂)。
三、采购方基本情况:预估年就餐量4万人次左右。
四、供应商要求:必须有相应生产(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仓储能力且信誉良好。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付款方式: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次月月初对账,结算上月货款,次月月底前转款。双方持本月供货清单进行核对,双方核对无误后,供应商给采购人开具本月发生额发票,采购人进行审核后支付本月货款,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如因财力保障原因,采购人可适当延期支付。
六、质量保证:
1.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如出现因食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导致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供应商应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供应商所配送的货物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对于没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其中国家有强制性技术标准要求的产品,还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确保配送的货物安全、卫生。配送时提供配送物品的检测报告或产品合格证。对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的食品,须提供SC认证的相关证明。
3.带包装食材的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厂家法人证书及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食材质检报告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供货品牌应为正规品牌,且为普通商业超市在售品牌。
4.食材溯源要求。所有货物的来源应当清晰,蔬菜应当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蔬菜。
5.若因供应商
七、供货要求:
1.供货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米面油、蔬菜、水果、肉类、禽蛋、水产品、奶制品、豆制品、调料等。采购人保留在应急或不可预知等特殊情况下的自行采购权。采购人根据自身的需求,有权终止或变更某类中的某些商品的采购。
2.配送周期。原则每日一次,早7:00前完成配送;其他按需配送。采购人于前一天向供应商说明所需数量和其他供货要求。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楼层指定地点。除发生客观不可抗力的情况外,不得延误。遇有不良天气等特殊情况,与采购人及时沟通,采购人针对实际情况确定配送时间。供应商必须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对于临时性釆购订单,供应商需要积极配合,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将货品配送到指定地点。
3.检斤验质。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验收程序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采购配送,保证配送品种、规格、品牌、数量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检斤验质为准,以斤、公斤、克、毫克为计量单位(包装类商品以斤、公斤、箱、件、瓶、袋、块为计量单位结算),供应商每次随货附一式三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如发现所送食材数量、质量不符,采购人有权提出处理意见或拒收,协商解决,供应商要及时重新核定、检验或调换,不得影响采购人工作正常进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的送货清单采购人两份,供应商一份,作为送、收货及结账的凭证。
4.食材品质。采购人对菜品进行抽样检测,农药残留检测不合格的,供应商应承诺立即退换,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采购人有权拒收供应商超出订单计划釆购的食材,供应商不得以食材品质优而提高单价, 如需求的食材市场确实出现断货,供应商必须经过采购人同意后,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改送其他品牌同类同价位食材。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货物品种及产地、包装、规格和重量等,严格按采购人要求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对不易购买、暂时短缺或产品厂家包装升级的品种,经采购人同意,可由供应商通过其它途径采购或使用指定替代品替换。
5.运输卫生。需要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运载工具,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应为抗腐蚀、防潮、防虫、防鼠的设计,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材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应确定食材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生鲜、冷鲜及冷冻产品运输中需要有保温措施,保证冷链不中断,到达目的地时生鲜、冷鲜类产品外包装箱干爽,冷冻类产品无解冻现象。容器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6.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一名负责人,承诺该负责人能够随时接受采购人的采购信息,供应商保证每日能提供24小时的供应服务。
7.在采购、配送的过程中,如供应商人员、车辆或食材出现各类事故,造成自身或他人疾病或伤亡或财产损失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食材质量要求:
| 类别 |
质量要求 |
| 米面油 |
1.质量标准:不得提供转基因食品。⑴米:①大米需要有“SC”标志,执行标准为GB/T1354(质量等级一级)、GB/T18824、GB/T19266标准之一,包装应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2/3)、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质量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变),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包装洁净。②杂粮包括小米、红豆、绿豆、糙米、薏仁、燕麦等,要提供SC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洁净,无破损,生产日期符合要求,产品标签完好,并标注应有内容,颗粒完整饱满,无杂质、无沙土、无霉变、无米虫,干燥。(2)面粉类(含低筋油条面):有“SC”标志,执行标准为GB/T1355-2021、GB/T8608、GB/T8607标准之一,包装应标明商品名称、规格、生产商、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剩余保质期不少于2/3)、质量等级。新鲜、色泽呈现乳白或微黄色、手感细腻、颗粒均匀、有自然浓郁的麦香味、手抓后自然流出、松开手后不成团。⑶食用油:非转基因大豆油一级5L装,包装完好,有“SC”标志,执行标准为GB/T1535(质量等级一级),包装应标明商品名称、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剩余保质期不少于2/3)、执行标准,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2.配送:包装严密,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包装材料卫生标准,运输工具应符合卫生要求,运输时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货物混装,运输中防挤压,应注意轻装、轻卸、防雨、防晒。 |
| 水果 |
1.质量标准:要求无腐烂组织、无软化组织或变味、表面完整、损伤率极低。不受有害物质污染,农药残留检测达标。2.配送:包装严密,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包装材料卫生标准,运输工具应符合卫生要求,运输时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货物混装,运输中防挤压,应注意轻装、轻卸、防雨、防晒。 |
| 蔬菜 |
1.质量标准:⑴叶菜类:包括白菜类、甘蓝类和绿叶菜类的各种蔬菜。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糖心焦边、腐烂等现象,结球的叶菜应结球紧实;菠菜和本地芹菜可带根,花椰菜、青花菜形状正常,肉质致密、新鲜,不带叶柄,茎基部削平,无腐烂、病虫害、机械伤;花椰菜、花球洁白,无毛花、青花菜无托叶,可带主茎,花球青绿色、无紫花、无枯蕾现象。⑵茄果类,包括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属于同一品种规格,色鲜,果实圆整、光洁,成熟度适中,整齐,无烂果、异味、病虫和明显机械损伤。⑶瓜果类,包括黄瓜、丝瓜、苦瓜、冬瓜、南瓜、佛手瓜等。属于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不带泥土,无畸形瓜、病虫害瓜、烂瓜,无明显机械伤。⑷根菜类:包括萝卜、胡萝卜、大头菜、甘蓝等。属于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色泽良好,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畸形、裂痕、糖心、病虫害斑,不带泥沙,不带茎叶、须根。⑸薯芋类:包括地瓜、土豆、芋头、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茎叶、须根,无机械和病虫害斑,无腐烂、干瘪。土豆地瓜不能发芽。⑹葱蒜类:包括大葱、洋葱、大蒜、蒜苗等。允许葱和大蒜保留干净须根,韭菜去根去老叶,蒜头、洋葱去枯叶。可食部分质地细嫩,不带泥沙,无病虫害斑。⑺豆类:包括菜豆、豌豆、蚕豆、毛豆、扁豆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病虫害斑。⑻食荚类:豆荚新鲜幼嫩,均匀。⑼食用菌菇类要外观新鲜、干爽,菌盖或菌柄光洁无明显可见的白毛(菇体萌发出的菌丝),有食用菌特有的清香味,无酸、光剂、甲醛及工业柠檬酸等做任何外观处理。⑽水生类:包括茭白、藕等。属于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泥土、杂质、机械伤,不干瘪,不腐烂霉变,不黑心。⑾多年生类:包括竹笋、黄花菜、芦笋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嫩,无病虫害斑,无明显机械伤。黄花菜鲜花不能直接煮食。⑿芽苗类:包括绿豆芽、黄豆芽、豌豆芽、香椿苗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2.配送:运输工具应符合卫生要求,运输时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货物混装,运输中防挤压,应注意轻装、轻卸、防雨、防晒。 |
| 冻品类 |
1.质量标准:要求新鲜、整洁。无变质、变味。不得使用任何防腐剂或添加剂等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品进行食材后期处理。冷冻类保质期不得超过冷冻期限的1/2。2.配送:包装严密,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包装材料卫生标准,运输工具应符合卫生要求,运输时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货物混装,运输中防挤压,应注意轻装、轻卸、防雨、防晒。夏季时要求供应商能够保证冷藏运输。3.标签标识:标明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地址及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注意事项等内容。 |
| 水产品 |
1.质量标准:⑴水产品类:新鲜鱼、虾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来源安全可靠,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眼球明亮、无大腹,无畸形。对去腑脏鱼,气味正常,无血之外污物,弹性好,无离刺现象。 ⑵冷鲜冷冻类:要求无化冻现象。冷冻水产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小于85%,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度)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必须完好无破损,无漏气、脏污渍等,食品安全可追溯。2.配送:包装严密,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包装材料卫生标准,运输工具应符合卫生要求,运输时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货物混装,运输中防挤压,应注意轻装、轻卸、防雨、防晒。夏季时要求供应商能够保证冷藏运输。 |
| 肉类 |
1.质量标准:肉类产品必须为正规渠道产品,符合国家制定的卫生标准达到一级鲜度,必须提供检疫合格证。要求无异味、无发粘现象,不得注水及掺水。无淤血。严禁使用病死肉源。2. 配送:包装严密,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包装材料卫生标准,运输工具应符合卫生要求,运输时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货物混装,运输中防挤压,应注意轻装、轻卸、防雨、防晒。夏季时要求中标供应商能够保证冷藏运输。3.标签标识:鸡、鸭等冷冻肉标明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地址及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注意事项等内容。 |
| 禽蛋类 |
1.质量标准:⑴新鲜禽蛋:来自按NY/T5043要求组织生产的养鸡厂,符合卫生部规定GB2748《鲜蛋卫生标准》、农业部的NY5039 《无公害鸡蛋-鲜禽蛋》的卫生标准,感官指标应符合GB2748要求,鸡蛋的质量等级不低于二级大鸡蛋标准,蛋壳表面干净、完整、坚实,无变质、变味情况,不得超过保质期的1/2,包装为定量包装,并有防碎垫板,鸡蛋中不得检出氯霉素,沙门氏菌等物质,其中无机砷、铅、汞等指标按照食品行业中的系列标准GB/T5009。⑵咸鸭蛋:外观应整齐、光滑,无破损或裂纹;形态符合规定的大小、形状和重量;气味正常,无异味;味道咸香,符合正常的咸鸭蛋风味;蛋黄具有鲜明的颜色和均匀的分布;蛋白凝固、透明、紧密。2.配送:包装严密,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包装材料卫生标准,运输工具应符合卫生要求,运输时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货物混装,运输中防挤压,应注意轻装、轻卸、防雨、防晒。3.标签标识:标明名称、生产者名称、地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注意事项等内容。 |
| 豆制品 |
1.质量标准:大豆腐、豆腐皮、素鸡、豆腐块、五香豆腐皮、豆浆等,为当日生产,且出厂时间不能超过8小时,应为新鲜无异味,色泽鲜艳,无腐烂变质。2.配送:包装严密,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包装材料卫生标准,运输工具应符合卫生要求,运输时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货物混装,运输中防挤压,应注意轻装、轻卸、防雨、防晒。夏季时要求供应商能够保证冷藏运输。 |
| 奶制品 |
1.质量标准:纯牛奶、酸奶等符合国家标准,产品来源为正规厂家,包装完整、干净,无破损,在保质期内(剩余保质期不少于1/2)。2.配送:包装严密,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包装材料卫生标准,运输工具应符合卫生要求,运输时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货物混装,运输中防挤压,应注意轻装、轻卸、防雨、防晒。 |
| 调料 |
1.具有“SC”标志,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无胀袋或胖听或鼓盖现象,无变质发霉现象,色泽正常,具有该品种固定的香味、滋味无异味;油酱均匀的酱体或无结块的粉状固体,封口平整,无破包,夹包、漏包,无污染;香辛料要求干燥、无虫蛀、无霉变、无异味、无污染、无杂质;自配送该产品到交货地点之日起的期限不得超过产品本身保质期的三分之一。2.配送:包装严密,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包装材料卫生标准,干净整洁,没有破碎,运输工具应符合卫生要求,运输时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货物混装,运输中防挤压,应注意轻装、轻卸、防雨、防晒。3.标签标识:标明名称、生产者名称、地址及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注意事项等内容。 |
| 其他 |
1.质量标准:饺子皮、馄饨皮、冷面、碴子、凉皮、凉粉、榨菜、咸菜、面筋、干果、罐头、果酱、香肠、蜂蜜等,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产品来源为正规产品厂家、包装完整、干净,无破损。2.配送:包装严密,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包装材料卫生标准,运输工具应符合卫生要求,运输时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货物混装,运输中防挤压,应注意轻装、轻卸、防雨、防晒。夏季时要求供应商能够保证冷藏运输。 |
九、违约责任:
采购人(甲方)与供应商(乙方)签订合同后,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提供的货物价格、食材质量、食材重量、供货服务、售后服务等方面综合考量。违约处理结果分为四类:否决性违约处理、严重性违约处理、一般性违约处理和其他违约处理。
否决性违约处理:否决性指标为如乙方违反相关规定,将评定为不合格供货商,解除供应合同、取消合作资格,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甲方用餐人员因乙方食材问题导致食物中毒而产生的就医、误工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1.乙方未按照甲方订单要求的时间、地点、明细供应食材,影响甲方正常运营,甚至开餐停滞的情况;2.因乙方配送食材问题,导致甲方用餐人员出现食物中毒的情况;3.乙方提供各类食材品牌出现假冒,非正规渠道进货、质量低劣,甚至存在安全隐患的食材等情况;4.乙方如提供腐烂、发霉、发臭、不新鲜现象、临期(剩余保质期小于三分之一)、过期商品的占比大于等于本批次同类商品金额的5%情况。
严重性违约处理:在履约过程中如出现下述严重性违约情况之一,第一次约谈乙方负责人并在3小时内采取调换货品或补发等补救措施,第二次将评定为不合格供应商,解除供应合同、取消合作资格。1.在食材到货由甲方、乙方、厨师长三方现场检斤验质过程中,出现缺斤少两,对食堂菜品出餐有较大影响的情况;2.乙方根据订单实际内容,每日随货提供鲜肉类或家禽类本批次真实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等相关文件,未提供或有遗漏的情况;3.乙方如提供腐烂、发霉、发臭、不新鲜现象、临期(剩余保质期小于三分之一)、过期商品的占比大于等于本批次同类商品金额的3%,小于同类商品金额的5%的情况。
一般性违约处理:在履约过程中如出现下述一般性违约情况之一,第一次警告并在3小时内采取调换货品或补发等补救措施,第二次约谈乙方负责人并在3小时内采取调换货品或补发等补救措施,第三次将评定为不合格供应商,解除供应合同、取消合作资格。1.乙方配送的各类食材,有不符合合同食材配送服务标准约定的情况;2.乙方配送的各类食材,外观看似无问题,但口感不佳或有内伤(冻伤、冻损、机械伤)等问题影响甲方就餐体验,甲方要求调换的情况。
其他违约情况处理:1.乙方配送人员进入甲方相关服务区域,不按照标识规定执行,损坏园区设施设备、引起投诉等负面影响,乙方须赔偿甲方损失,并支付甲方500元违约金;2.乙方人员配送过程中需注重仪容仪表,统一配送着装,不允许穿拖鞋、短裤为餐厅提供配送服务,影响甲方单位形象,支付甲方200元违约金;3.乙方配送车辆及人员不可随意更换,确有更换需求必须提前与甲方报备并将配送人员资料报甲方审批,私自更换配送人员对甲方工作产生影响,支付甲方200元违约金;4.乙方在实施食材配送期间须严格遵守甲方保密制度,不得将配送的实际数量、地点、联系人等信息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如乙方有违约,支付甲方1000元违约金。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本国产品支持政策等。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本国产品支持政策等。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时间:2026年02月27日16时00分至2026年03月05日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