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规划咨询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十五五”规划咨询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十五五”规划咨询服务项目。
1.2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为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需求单位(合同签署单位)为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为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十五五”规划咨询服务工作。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1.制定规划咨询项目工作方案:按照采购方要求,制定规划项目工作方案,包含规划体系构成、实施阶段与节点安排、各阶段重点工作及具体要求、预期成果等;
2.“十五五”规划调研及材料编制:按照采购方要求及工作方案计划安排,开展公司现状分析、对标分析、战略选择、目标及路径制定、重点工作分析、保障要求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现状分析:对公司现有战略、组织、业务、资源等方面进行评估诊断,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公司所处外部环境进行分析评估,包括宏观环境分析、政策环境分析、产业发展趋势分析等;
2)对标分析:选择与公司发展阶段、职责定位、业务矩阵等相似的优秀企业,开展对标分析,指导公司战略规划制定;
3)发展战略:根据现状分析、对标分析等,制定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明确公司“十五五”及中长期发展的使命、目标、路径;制定业务发展战略,明确各主营业务在公司内部的战略定位、产业方向与选择、业务划分、业态选择、客户选择、市场选择、产业延伸等,根据功能划分,探讨、论证业务单元的可能组合模式等;明确整体战略及业务战略下的重点任务、资源保障条件等;
3.完成过程材料编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分析报告、规划报告、宣贯材料等;
4.为公司职能、业务子规划编制提供指导;
5.对公司战略运营一体化体系、卓越绩效模式导入提供建议。
6.提供供应链领域相关前沿研究支持、分享等。
2.2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18个月。采购方在服务期内确定的合同范围内任务,服务期满仍未完成的,供应方承诺继续履行直至服务完毕。供应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指标及重点任务分解表》后,人员可不再采购方驻场;但由于《公司“十五五”规划》需要上级单位批准,在上级单位审批过程中,供应方应及时提供配合与协助,直至规划获得正式批复。
2.3 服务地点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总部(上海市)及各分支机构。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财务要求: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21年至 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报告中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业绩要求:拥有丰富的为不同类型企业提供战略规划咨询服务的经验,需提供近五年(2020年-至今)至少一份供应链管理或数字供应链平台等行业的战略规划或央国企战略规划或五年规划或中长期发展规划实施案例的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 以加盖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公章的通知书为准 或实施案例报告。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需提供网站截图。
(5)人员要求: 服务人员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项目管理能力、团队协作能力、问题解决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协调咨询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按时、按质量完成。供应商应提供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和主要人员简历表。
(6)其他要求:/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单位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4 月1日18:00 —2025年4 月7日17:00 。
4.3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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