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LX2026-GZ-ZC002
项目名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新增小型站点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36289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36289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元人民币)
一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新增小型站点改造工程
1
项
403628.96
预算总金额:
人民币肆拾万零叁仟陆佰贰拾捌元玖角陆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按合同开工时间6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具体开工时间根据采购人指示确定。该合同履行期限为固定期限,已充分考虑恶劣天气、停水停电、周末、节假日因素等,故不因任何原因中止、中断或延长。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2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10日 至 2026年01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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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