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储气库分公司2026年物业、前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江苏储气库分公司2026年物业、前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C2687001
招标人:国家管网集团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江苏省镇江、常州市、淮安市
标段数量:1
项目规模:为满足江苏储气库分公司机关会务前台、金坛作业区注采站和刘庄作业区注采站办公区保洁以及金坛倒班公寓(占地面积7311平方米)和刘庄作业区倒班公寓(占地面积8548平方米)物业、保洁需要,依托社会单位提升管理质量,拟将江苏储气库分公司2026年物业、前台服务业务外包,选取服务商为江苏储气库分公司机关提供会议前台服务,为金坛、刘庄作业区提供物业、场站保洁服务。
江苏储气库分公司2026年物业、前台服务项目
标段编号:标段一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6-01-07 18: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1-12 18: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200(按项目收费)
开标时间:2026-01-13 09:00:00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为推动分公司物业管理依托社会实施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促使聚焦主业,加强合规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提升库房管理质量。对江苏储气库分公司2026年物业、前台服务项目服务进行询比采购。
采购范围
本项目拟采购统一的物业服务,金坛作业区场站办公区域和倒班公寓、刘庄作业区场站办公区域和倒班公寓提供综合管理服务,及相关设备设施日常维护保养服务,以及为分公司机关提供会议前台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2.1 资格要求
响应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选商。
2.2财务要求
2.2.1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2 根据所报的年度会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测算,响应人存在资不抵债情况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资料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1)响应人于2025年以后成立的,须提供公司财务部门出具当年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
(2)响应人于2025年以前成立的,优先提供最近一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2025年4月底前,会计师事务所对最近一年(2024年度)暂未完成财务审计的,同时提供再上一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一年(2024年度)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
(3)响应人于2025年以前成立,暂时无法按上述(2)条要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与会计报表的,需提供再上一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截至最近一年(2024年度)期末不存在“资不抵债”等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财务章或公章。最近一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布后,如与承诺函不符,选商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响应人承担。
(4)响应人于2025年以前成立且无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需提供公司出具的无需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以及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一年(2024年度)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可提供同等报表代替)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与承诺函不符,选商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响应人全部承担。
2.3 信誉要求
2.3.1 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3.2 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3.3 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2.3.4 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响应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2.3.5 没有被采购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禁止其响应的处理决定。
2.4 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包含物业管理的项目类似业绩。
响应人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资料之一:
有效证明文件为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成交)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响应予以否决。
2.5 人员要求
2.5.1前台服务人员要求
提供的人员应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如提供所辖分公司员工,须提供隶属说明),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或响应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2.5.2保洁人员要求
提供的人员应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如提供所辖分公司员工,须提供隶属说明),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或响应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2.5.3针对全部人员,提供不随意更换人员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6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2.7 其他要求
2.7.1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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