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4Y00-XJD-25-04655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 采购项目简介
-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 采购实施单位: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 采购项目概况: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采购方式:公开谈判采购
-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一家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100%
-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 采购内容:
1.制度规范
(1)为公司规范化运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针对公司在规范化运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供法律规范意见;
(2)为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规范运作提供法律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准备、审阅、修改会议议案、决议及公告等文件,充分提示公司会议议案及公告文件可能存在的法律合规风险,提供股东会的律师见证服务;
(3)协助公司制定、完善和修改公司治理相关制度文件,为公司重要规章制度(涉及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相关的基本管理制度)的制定提供法律咨询审核服务,提示相关风险并提出修订意见。
2.信息披露
(1)为公司作为上市公司需要履行与境内法律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提供咨询服务并修订和完善相关公告文本;
(2)对公司年报、半年报,业绩预告等临时公告进行审阅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3.经营活动的法律服务
为公司经营管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就公司与第三方在经济交往中的谈判、签约等商业行为提供法律方面的咨询意见,并协助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件。
4.合同管理
(1)起草、审查核修改中英文合同,参与合同谈判,提示相关风险并提出修订意见等;
(2)为公司建立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提供咨询服务。
5.资本运营
为公司资本运作提供前期法律咨询服务,协助论证、制作前期方案。前述资本运作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再融资(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公司债券、重大资产重组,在境内外的收购、重组、兼并、公司合并、分立等。
6.资讯和培训
(1)利用法律信息方面的优势,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公司提供国家最新的法规、政策方面的信息及资料;
(2)根据公司的需要,为公司每年提供不少于3次的法律培训服务。
7.劳动关系管理
根据公司需要,为公司本部员工日常劳动关系管理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日常劳动纠纷处理咨询服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以及相关劳动关系处理咨询服务、劳务派遣、人事外包等各形式的用工活动管理咨询服务及其他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中所需的综合劳动法律咨询服务。
8.其他法律服务
(1)根据公司需要,协助公司与包括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就专项问题进行咨询沟通;
(2)根据公司需要通过第三方获得相关资讯及意见。
以上采购范围为概括性描述,供应商应参阅采购文件中的其他部分,包括采购需求、合同条款等了解实际的采购范围。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
- 服务地点:北京,具体以采购需求单位指定地点为准。
- 质量要求:按要求提供服务,出具有关报告、审核意见、法律已法律意见书等;满足采购文件及采购需求单位要求。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营业执照: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其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
- 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在中核集团法律服务机构库名录(版次3)中;
- 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类似服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附业绩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页及甲乙双方盖章页);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失信记录(提供近1月内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或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如在上述系统查询无结果的,提供承诺书);评审过程中将对供应商的企业信誉进行现场查询,如发现有失信行为将取消供应商应答资格;
(5)其他要求:供应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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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