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银川、山西分公司高风险作业智能管控终端(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西安、银川、山西分公司高风险作业智能管控终端(二次)项目编号:FA-XBGS-25100379
招标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八路陕燃大厦、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并州北路35号金港大酒A座12C层、宁夏中卫市常乐镇枣林村西北公司中卫作业区
标段数量:1
项目规模:为提升公司高风险作业现场管理,计划为西安、山西、银川分公司购置高风险作业智能管控终端各2套,共计6套,每套含管控终端1套、入侵检测智能报警器1台、视频采集手持机及附件(含软件)1套、防爆泵吸式四气体检测仪1部、多气体采集及报警模块1套、视频采集及存储模块1套。
西安、银川、山西分公司高风险作业智能管控终端(二次)
标段编号:PAC-XBGS-2510044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11-25 17:3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2-02 12: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200(按项目收费)
开标时间:2025-12-03 09:00:00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为提升公司高风险作业现场管理,计划为西安、山西、银川分公司购置高风险作业智能管控终端各2套,共计6套,每套含管控终端1套、入侵检测智能报警器1台、视频采集手持机及附件(含软件)1套、防爆泵吸式四气体检测仪1部、多气体采集及报警模块1套、视频采集及存储模块1套。
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格要求:
响应单位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询比项目。
2.资质要求:
响应单位应为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1)若响应单位为制造商,必须提供证明其为本项目制造商声明材料。
(2)若响应单位为代理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的授权函及制造商声明材料。
3.财务要求:
响应单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响应单位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响应单位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响应单位成立时至响应截止前一个月内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响应单位(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
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根据上述要求提供的最新财务报表的数据)测算,该响应单位为资不抵债的,响应将被否决。
4.信誉要求:
(1)响应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没有国家管网集团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国家管网集团或国家管网西北分公司列入响应单位黑名单。
以上(1)~(4)条由询比小组在线核实。
(5)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响应单位没有重大及以上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应提供针对上述要求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定)。
5.业绩要求:
无。
6.人员要求:
无。
7.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其他要求:
响应单位需承诺所投产品可以满足主要技术要求中的全部内容。(提供承诺,格式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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