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R24(2025)-QHXMB-WZCG-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桥梁建设有限公司山东春汇碳纤维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碳纤维、50000支氢气瓶及生产设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奥利申自动门(山东)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桥梁建设有限公司山东春汇碳纤维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碳纤维、50000支氢气瓶及生产设备项目部。本项目所需的生石灰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项目概况:山东春汇碳纤维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碳纤维、50000支氢气瓶及生产设备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华店镇李舍村北,占地面积约198347.4㎡,规划建筑面积约306311㎡,拟建设研发中心、生产车间、办公楼、员工宿舍、食堂及仓库、维修中心,新上(及生产)纺丝设备、碳化炉、预氧化炉、烘干炉、收卷机、退丝机缠绕设备、检测设备等。主要原材料为聚丙烯腈、二甲基亚码油剂、上浆剂。生产工艺为聚丙烯腈经溶解、脱泡、纺丝、凝固、拉伸、上油、干燥制备原丝,原丝经预氧化、碳化、表面处理、上浆干燥,收卷制备碳纤维,再通过缠绕成型工艺制备碳纤维氢气瓶。项目建成后计划年产3000吨碳纤维、50000支氢气瓶及碳纤维生产设备,总投资约40亿元。
3.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投标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投标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投标包件其他投标人的控股股东为同一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投标(代理)产品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投标人在近三年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18)投标人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5.1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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