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第一条工程说明:
1.工程名称: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物资供应站-精管精算。
2.工程地点: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项目部
3.工程规模: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立足于房建工程、基础设施工程、房地产、设计四大业务板块,统筹协调路内、路外、海外三大市场,承建了北京站、深圳站、拉萨站、北京南区域站、成都东站、清河站、雄安站、丰台站、郑州南站、广州白云站等近五百余座铁路站房,续写了普速铁路站房的辉煌,引领了高铁站房发展方向,被业界公认为“铁路站房建设王牌军”;打造了深圳市民中心、北京国家图书馆、中铁青岛世界博览城会议中心、敦煌机场、北京冬奥会奥运村及场馆群等代表中国不同时代建筑特点的精品工程和地标性建筑,获得了“大型公共建筑专家”的市场美誉,展示了在超高层、深基坑、钢结构等领域的非凡实力;在北京、上海、深圳等19个城市开发了30余项“诺德”品牌的房地产项目;积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足迹遍布30余个国家和地区,形成了以东非、北非、中亚、南太平洋、东南亚为中心的五大区域市场。
4.主要结构类型:房建,公建。
5.服务内容:精管精算管理A.巡检咨询。B.结算审增。C.创建模型提预算量。D.驻场咨询等。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7.奖项要求:配合项目取得响应奖项。
8.现场条件:已具备施工条件,投标人经招标人同意可自行踏勘现场。
第二条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第三条本工程对投标人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独立企业法人。2.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合法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3.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5.投标人需长期驻场,进行技术指导,无特殊情况每月不少于28天,结构施工期间全程和招标人进行优化管控,达到钢筋工程量盈利的目标。6.投标人服务人员提供详细、合理、完善的可行性的技术咨询钢筋优化实施方案,并须经招标人及相关单位认可后方能实施。7.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充分考虑中标后相关的各环节可能发生的费用变化况。8.投标人服务队伍必须是整建制队伍,保证人员充足,满足技术服务需要,坚持合法用工,手续齐全,并对劳动力的保障有足够的协调能力,否则不予进场,投标人使用的技术服务人员必须是符合招标人规定的人员,如达不到要求,招标人有权清退,直至解除合同,责任在投标人。9.投标人报价必须充分考虑现场条件及现场条件可能出现的变化。10、招标人有权依据评标结果,结合本工程实际及投标人自身情况,将本招标文件划分的各标段合理分配给经评审的最大限度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投标人,对此,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且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偿。11.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12.所有的投标文件,无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均不退还,对中标和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做中标或未中标原因的任何解释,招标人具有对招标文件的唯一解释权。13.积极配合项目建设要求并能通过行政检查或任何第三方检查。按照坚持标准、科学公正、数据准确、服务诚信的质量方针,维护试验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确保检测数据准确可靠,坚定不移地执行“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宗旨,按照客户委托产品的相应标准规范,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技术服务。14.根据项目需要,结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分包范围内的施工项目、材料进行分包或采购,相关费用从合同价款中扣除,投标人不得提出费用增加、索赔、工期及其他任何要求。
第四条投标费用、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不管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2.投标人无需缴纳图纸及资料押金。
3.投标保证金
(1)本工程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4.履约保证金
(1)本工程不设置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招标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本工程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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