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总医院邯郸院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购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峰峰总医院邯郸院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经华北医疗健康集团峰峰总医院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现对该采购设备进行谈判采购,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峰峰总医院邯郸院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购。
2.2采购范围:峰峰总医院邯郸院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套(包含一切附件、备品备件、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及其它相关售后服务等。处理水量为150吨/天。具体内容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3交货地点:华北医疗健康集团峰峰总医院邯郸院区;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3.1.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3、本项目允许制造商或其委托的具有代理资格的代理商参与投标,制造商和其委托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允许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4、信誉要求:(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
3.2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 2025 年 07 月 04 日9:00时至 2025 年 07 月 09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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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