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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油田环庆分公司2025-2028年油田混合轻烃代加工项目(二次)

玉门油田环庆分公司2025-2028年油田混合轻烃代加工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5-XA502-FW144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服务”、“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门油田环庆分公司2025-2028年油田混合轻烃代加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环庆分公司,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以油田伴生气资源综合利用为核心,通过混合轻烃代加工实现伴生气全组分回收,旨在提升资源利用率、降低环境污染,助力“双碳”目标达成。参考长庆油田成熟经验,项目将构建“前端密闭集输—中端高效处理—后端多元利用”的产业链条。 为确保环庆作业区各类场站平稳运行,持续提升环庆作业区范围内所有中心场站、增压站等主要场站的环保性、安全性,拟对外招标确定二家承包单位,承担《玉门油田环庆分公司2025-2028年油田混合轻烃代加工》项目。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每标段需求1家服务商。一次招标已完成第1标段,本次为第2标段二次招标。第2标段:环庆采油厂木钵区块。

服务方针对第2标段木钵井区,以自建混烃加工装置或者采取充装方式对甲方原料气进行回收加工并配合甲方罐车充装。混烃代加工全年正常运行不低于≥330天,平稳运行率≥90%,产品合格率≥95。

工艺流程:原料接收→抽气压缩→干燥脱水→制冷压缩→气液分离→产品罐储存。

生产计划:由于油气资源的滚动开发及资源递减率,环庆分公司不向代加工方做出额定伴生气量的保证。

计量管控:混合轻烃计量,由环庆分公司确认(环庆分公司地磅与代加工方地磅称重数据不一致时,以环庆分公司认定为准),地磅每年由国家市场监管机构进行效验。代加工方场站内安全视频监控系统,需传输信号至环庆分公司,接受甲方监管。

投标人可以对项目2个标段进行投标,各标段独立报名,独立报价,分别独立评标打分排序,2个标段兼投不兼中,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在1个标段中标,按标段顺序评标,被评为第1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不再进入后续标段评审(否决)。

2.3服务地点:甘肃省庆阳市环县玉门油田环庆区块。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5项目投用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具备安全生产的相关资质,达到生产运行条件,实现对油田伴生气加工并正常生产混烃。如无法按合同要求按时实现正常生产运行,将扣除该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

2.6招标控制价及组成:该项目合同期限为3年,总控制价为7701万元(不含税),暂列预估税率13%,含税总预算金额为8702.13万元(含税)。项目招标控制单价为1450元/吨(不含税)。

第2标段:环庆采油厂木钵区块,总控制价为1350万元(不含税)。预估木钵区域年混合轻烃产量为3100吨/年左右,年代加工费用总额为:450万元/年(肆佰伍拾万元整)。最终委托加工混烃结算量由环庆分公司认定。单项控制价不含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税率发生变化,按最新国家标准执行。

项目配备撬装设备、生产运行及维护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一切费用均包含在上述代加工费用中。

报价要求: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投标人须根据本项目内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混烃代加工控制单价以下报价,报价不含增值税,含项目配备撬装设备、生产运行及维护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一切费用。报价不得高于混烃代加工招标控制单价,否则将被否决。

2.7具体服务标准要求及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混烃或液化石油气),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充装许可证(充装介质:低压液化气体)。

3.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30日(以合同生效之日计或合同履约期为2021年度及以后为准),具有至少1项合同金额为400万元以上的混烃代加工或混烃生产销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以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清晰扫描件,发票开具时间为开标当日前30日内的不予认可)

3.4财务要求: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印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③截止到本项目开标之日的最近36个月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⑤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或列入服务类三商“黑名单”的;⑥截止到本项目开标之日的最近36个月,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行政处罚(提供承诺)。

3.6人员要求:投标人需提供项目管理(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应提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类别: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

以上员工均为代加工方自有员工,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以及开标前半年内任意月份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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