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06000250626119893-06254649
项目名称:2025年静安区住宅电梯配备远程监测装置项目
预算编号: 0625-00003313, 0625-000147922, 0625-000155242
预算金额(元): 4500000元(国库资金:45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2250000.00元,包2-706500.00元,包3-15435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静安南区住宅电梯物联网建设费用
数量:500
预算金额(元):22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静安区南片区域500台住宅电梯配备远程监测装置,并通过将远程监测装置所采集的数据接入上海智慧电梯平台等方式,向招标人提供数据服务。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包名称:静安北区住宅电梯物联网建设费用
数量:157
预算金额(元):706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静安区北片区域157台住宅电梯配备远程监测装置,并通过将远程监测装置所采集的数据接入上海智慧电梯平台等方式,向采购人提供数据服务。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包名称:静安北区住宅电梯物联网建设费用市级
数量:343
预算金额(元):1543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静安区北片区域343台住宅电梯配备远程监测装置,并通过将远程监测装置所采集的数据接入上海智慧电梯平台等方式,向采购人提供数据服务。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应在2025年11月底前完成安装。通过验收后需提供3年服务期。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投标人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投标人;
(2)具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为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符合要求。
(3)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合法合规经营;
(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投标人采购。
(5)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6)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潜在的投标人等本项目相关单位不存在利益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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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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