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05000250116162003-05188364
项目名称:校门及校门两侧监控更新(路东组)
预算编号: 0525-00001396
预算金额(元): 3600000元(国库资金:36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3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校门及校门两侧监控更新(路东组)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6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上海长宁区学校及教育局进行视频监控升级改造。
实施周期:合同签订后10 天内完成交付并投入使用。
免费质保期:系统免费质保不少于三年;设备免费质保期不少于原厂三年(有特定要求的,按采购需求文件要求质保)。
合同履约期限: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注:本项目面向所有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要求标准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投标人具有《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资质证书(省、直辖市公安厅、 局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或行业协会等相关机构颁发)(电子资质证书应为有效使 用件);
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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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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