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水库移民政策实施监督管理项目(项目编号:JXGZ-2025166)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GZ-2025166
项目名称:水库移民政策实施监督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380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赣购2025F001399801 | 水库移民政策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 1 | 项 | 438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履行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若投标人属于中小企业则提供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人为大型企业:预留份额通过以下第①、②种措施进行(投标人自行选择其中任意一种):①以联合体形式,联合体协议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30%及以上)比例(其中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60%)。 ②以合同分包形式,分包意向协议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30%及以上)比例(其中不低于60%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联合体中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体协议》(格式自拟,须注明联合体金额)或分包意向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拟,须注明分包金额)。联合体之间或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6.本项目是否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否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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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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