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覃塘区产业园经六路2标工程项目经理部
(标志标牌)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2006-经六路2标-ZBCG-25-002
一、招标条件
1.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覃塘区产业园经六路2标工程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为:贵港市覃塘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覃塘区产业园经六路2标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上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管材管件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三、项目概况
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东龙木材加工区内。工程内容:道路呈西北-东南走向,起于规划区边界,止于现状G209国道,NO.2标(K1+420~K2+385.758)实际实施长度约967m,红线宽度32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管线工程、绿化工程等。
包件编号:BZBP01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减速让行标志 |
△90cm 玻璃钢板4mm厚 Ⅳ类超强级反光膜 |
块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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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机动车靠左行驶标志 |
80cm 玻璃钢板4mm厚 Ⅳ类超强级反光膜 |
块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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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非机动车靠右行驶标志 |
80cm 玻璃钢板4mm厚 Ⅳ类超强级反光膜 |
块 |
5 |
|
4 |
靠右侧行驶标志 |
80cm 玻璃钢板4mm厚 Ⅳ类超强级反光膜 |
块 |
5 |
|
5 |
右转标志 |
80cm 玻璃钢板4mm厚 Ⅳ类超强级反光膜 |
块 |
7 |
|
6 |
右侧通行标志 |
□60*120cm 玻璃钢板4mm厚 Ⅳ类超强级反光膜 |
块 |
5 |
|
7 |
禁止停止标志 |
80cm 玻璃钢板4mm厚 Ⅳ类超强级反光膜 |
块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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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禁止鸣喇叭标志 |
80cm 玻璃钢板4mm厚 Ⅳ类超强级反光膜 |
块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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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限制速度(40公里)标志 |
80cm 玻璃钢板4mm厚 Ⅳ类超强级反光膜 |
块 |
5 |
|
10 |
某区域内标志 |
□80*40cm 玻璃钢板4mm厚 Ⅳ类超强级反光膜 |
块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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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人行横道标志单柱双面 |
□80*80cm 玻璃钢板4mm厚 Ⅳ类超强级反光膜 |
块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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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残疾人专用设施标志单柱双面 |
□80*80cm 玻璃钢板4mm厚 Ⅳ类超强级反光膜 |
块 |
20 |
|
13 |
右转指路标志 |
□100*120cm 玻璃钢板4mm厚 Ⅳ类超强级反光膜 |
块 |
2 |
|
14 |
车道分向行驶标志 |
□220*160cm 铝合金板3mm厚 Ⅳ类超强级反光膜 |
块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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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指路标志 |
□220*160cm 铝合金板3mm厚 Ⅳ类超强级反光膜 |
块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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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车道分向行驶标志 |
□280*160cm 铝合金板3mm厚 Ⅳ类超强级反光膜 |
块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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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指路标志 |
□550*300cm 铝合金板3mm厚 Ⅳ类超强级反光膜 |
块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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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单柱式竖杆 |
89*4.5*3900mm热镀锌钢管 |
套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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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单柱式竖杆 |
89*4.5*3800mm热镀锌钢管 |
套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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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单柱式竖杆 |
89*4.5*4100mm热镀锌钢管 |
套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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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单柱式竖杆 |
89*4.5*4880mm热镀锌钢管 |
套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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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单柱式竖杆 |
89*4.5*4800mm热镀锌钢管 |
套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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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多标志悬臂标志支撑杆 |
180*10*6775mm 121*6*4700mm(一道)热镀锌钢管 |
套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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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双悬臂标志支撑杆 |
180*10*7100mm 121*6*4150mm(二道)热镀锌钢管 |
套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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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三悬臂标志支撑杆 |
377*12*9000mm 168*10*8450mm(三道)热镀锌钢管 |
套 |
5 |
四、招标内容
具体招标采购物资的规格型号、交货期及各包件数量详见附表。
数量仅作招标的初步依据,实际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为小规模纳税人,需提供相关证件。
2.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的生产商须具备本项目工程所需产品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符合国家相关发展政策的规定。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我国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2023年、2024年相关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2024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2023年1月1日以后)同类产品全部供货业绩,且供应业绩不少于1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每份合同封面、合同单价未遮盖清单页及签字盖章页3页扫描件,以供货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两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纳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纳入世行制裁名单;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投标;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的供应商。
7.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发票要求: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9.其他要求: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2025年7月1日-2025年7月6日在铁建云采网(https://www.crccep.com)上发布招标公告。
七、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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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