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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兰州石化榆林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用车服务

中石油兰州石化榆林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用车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508-FW429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兰州石化榆林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用车服务已由兰州石化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榆林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2.1.1项目名称:中石油兰州石化榆林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用车服务

2.1.2服务内容:中石油兰州石化榆林化工有限公司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榆横工业园区南区B1路东A5路南,距离榆林市区约30公里、横山县城40公里;为解决员工通勤问题,本着减少投入、依托当地的原则,现就生产经营用车服务事宜进行整体公开招标。

(1)负责日常通勤服务,全年365天全天候服务,在员工住宿点及沿线乘车点至公司所在地之间往返行驶,以白班加倒班相结、24小时待命的形式运行,倒班运行以员工实际倒班时间为准(目前为早九点、下午六点半、晚八点半,三个时间点发车,倒班时间如有调整,运行时间相应调整)。按甲方需求制定合理的运行计划,按照计划的站点及线路高效安全运行,运行计划根据员工住宿点变化及时调整。服务车辆为本项目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负责临时通勤、值班值守、检查调研、培训交流等活动用车服务。

(3)负责榆林地区(含榆林下属各市、县、区、镇)辖区范围内的活动、会议、参观、比赛、培训等用车服务。

(4)负责榆林地区(含榆林下属各市、县、区、镇)辖区范围外的临时性用车服务。

2.1.3服务标准:

(1)具体内容:

负责通勤服务,全年365天全天候、长白班、倒班、日常配合、节假日期间等通勤服务,在员工住宿点及沿线乘车点至公司所在地之间往返行驶(乘车点主要集中在市区、西南新区、凤凰新城、芹河镇等区域,如有变化随时调整),以白班加倒班相结合形式运行,倒班运行以员工实际倒班时间为准(目前为早九点、下午六点半、晚八点半,三个时间点发车,倒班时间如有调整,运行时间相应调整),每季度日均行驶200公里以内。按甲方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运行计划,按计划的站点及线路高效安全运行,运行计划根据员工住宿点变化及时调整;负责临时通勤、值班值守、检查调研、培训交流等活动用车;负责榆林地区(含榆林下属各市、县、区、镇)辖区范围内的活动、会议、参观、比赛、培训等用车服务。负责榆林地区(含榆林下属各市、县、区、镇)辖区范围外的临时性用车服务。

(2)服务要求:

①配置服务车辆。提供核载50座大巴车3台、20座中巴车3台,车辆为国内知名品牌(参考品牌宇通客车、苏州金龙、中通客车),若选用其它品牌,所选的品牌品质(品牌知名度、车辆性能指标)应当相当于或不低于参考品牌,全部要求2年内准新车(以车辆出厂日期为准),承办单位拥有服务车辆的所有权,提供具体车辆前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按使用方确认标准配置安全设施设备及相关辅助设施,安全设施设备包括安全锤、安全带、内部监控(全覆盖)、行车记录仪、北斗或GPS定位系统、车辆超速报警系统、乘员不系安全带报警系统;辅助设施包括:暖风系统、空调系统、行李架、座位USB充电口(每个座位均需配置)、车载视频播放器、车载无线话筒等;所有安全设施设备及辅助设施需包含软、硬件的安装、使用、维修、维护、更新,同时确保正常运行,所有电子信息存储不少于30日,并可通过电脑或手机端随时读取。按照业务要求自主为每台车辆办理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其中必须保证提供服务的车辆中,具有省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资质)、机动车辆行驶证、与核准经营范围相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每车均需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技术标准执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7)、《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38900 - 2020)等规定,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关于运输服务工具的安全管理规定。服务车辆为本项目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从事与本项目无关用途,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②配备驾驶员,负责车辆的安全驾驶、日常检查、保养、清洁、消杀、维护等工作。驾龄满5年及以上,年龄在58岁以下,驾驶证与准驾车型相一致,并经过岗位安全培训,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视力良好,没有影响驾驶的眼部、耳部、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神经系统等基础疾病,无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等职业病,驾驶员每年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开具得体检报告、无犯罪记录,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同时为驾驶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在上岗期间发生意外或者伤害等,承包单位须妥善处理并承担全部的责任。

③严格执行《中石油兰州石化榆林化工有限公司通勤用车服务标准》(附件1)。

2.1.4项目预估金额:842.6万元(不含税),5年。

2.1.5服务地点: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B1路东A5路南中石油兰州石化榆林化工有限公司。

2.1.6服务期限:2025年8月21日至2030年8月20日,5年。

2.1.7计费依据

(1)每台车每天固定单价(含税),以实际使用车型、数量和工作天数计算(50座大巴车单价*天数*车辆数量、20座中巴车单价*天数*车辆数量)。

(2)榆林地区(含榆林下属各市、县、区、镇)辖区范围之外的用车,燃油费、过路过桥费等按照实际产生费用据实结算。

2.2招标范围:

(一)招标范围:提供日常通勤服务,全年365天全天候、长白班、倒班、日常配合、节假日期间等通勤服务,在员工住宿点及沿线乘车点至公司所在地之间往返行驶(乘车点主要集中在市区、西南新区、凤凰新城、芹河镇等区域,如有变化随时调整),以白班加倒班相结合形式运行,倒班运行以员工实际倒班时间为准(目前为早九点、下午六点半、晚八点半,三个时间点发车,倒班时间如有调整,运行时间相应调整),每季度日均行驶200公里以内。按甲方需求制定合理的运行计划,按照计划的站点及线路高效安全运行,运行计划根据员工住宿点的变化,进行及时调整;提供临时通勤、值班值守、检查调研、培训交流等活动用车服务;提供榆林地区(含榆林下属各市、县、区、镇)辖区范围内的活动、会议、参观、比赛、培训等用车服务。

提供榆林地区(含榆林下属各市、县、区、镇)辖区范围之外的临时性用车服务(据实结算)。

(二)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项目单位:中石油兰州石化榆林化工有限公司。

2.4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5年842.6万元(不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客运包车,具有省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资质)。

3.3投标人提供已自有服务车辆,其中50座大巴车不少于3台、20座中巴车不少于3台,(参考品牌:宇通客车、苏州金龙、中通客车,提供车辆品牌知名度、质量性能相当于或不低于上述参考品牌);提供车辆有效资质,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包含客运包车,具有省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资质)、车辆机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出厂时间需在2年内(以机动车登记证车辆出厂日期为准)。

3.4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有正文部分、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申请赋码,并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且在该平台(http://acc.mof.gov.cn/?gdbsTokenId=null&version=2.5.40003.149&platform=win)可查询,附监管平台查询截图)。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应有同类项目服务业绩(提供:合同、结算发票扫描件,结算发票必须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结果与提供的扫描件不一致或在该平台查询不到的视为提供虚假发票,请投标人谨慎提供相关资料)。

3.6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页查询截图);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网页查询截图);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④投标人须未被纳入服务类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为准);⑤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兰州石化公司限制投标(被兰州石化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指被兰州石化公司列入黑名单的,以及非因业务调整、无业务往来业务退出原因导致评价不合格被兰州石化暂停供应商交易权限、取消承包商准入资格、终止市场准入资格的)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7人员要求:

3.7.1配备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且应具备3年及以上同类项目管理经历,安全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人员类别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管理人员还需提供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管理经历以岗位证明或劳动合同为准)

3.7.2投标人为满足本项目用车服务运行需要,为每车配置一名符合要求驾驶员,共6人,均需满足驾龄满5年及以上、年龄在58岁以下、具有A1驾驶证,并经过岗位安全培训。(提供:身份证、驾驶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交管12123中下载近三年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记录情况)。

3.8投标人须承诺:

  1. 投标企业承诺认同兰州石化公司企业文化,愿意接受组织管理,接受培训,履行本岗位的岗位职责及安全职责。

(2)管理要求: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成立项目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等职责清洗,制定科学合理的车辆服务管理办法及应急措施。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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