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2025年国省县道桥隧定期检查项目(FLQ25C00046)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6月27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FLQ25C00046
项目名称:涪陵区2025年国省县道桥隧定期检查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41,281.00元
最高限价:2,041,281.00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涪陵区2025年国省县道桥隧定期检查项目 | 2,041,281.00元 | 1 | 项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对联合体的相关资格要求请详见附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30%及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60%及以上预留给小微企业。
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服务承接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若为大型及以上企业或非企业性质单位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30%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18%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18%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自身及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资质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证书合格、有效(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副研究员,同时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桥隧相关专业),至少担任过1个桥梁定期检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公路工程专业技术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路桥施工、路桥设计、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相关专业。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6月27日 至 2025年7月17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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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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