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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海关后勤管理中心安保辅助服务项目(二次)(XYL2025GZ086C08-2)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L2025GZ086C08-2

项目名称:黄埔海关后勤管理中心安保辅助服务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258.75754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8.75754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类型及数量:服务类,1项。

2.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采购标的)

服务保障点

项目地址

履行期限

总预算金额

黄埔海关后勤管理中心安保辅助服务项目

凤岗海关(含缉私分局等2个物业点)

1、东莞市凤岗镇雁田村东深中路300号;

2、东莞市凤岗镇雁田祥凤路7号。

自合同规定的服务开始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预算金额为提供服务所涉及的服务费及其它相关一切费用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员费用+物料费+其他(管理费)等,预算金额为2587575.42元(据实结算)

沙田海关(含缉私分局等3个物业点)

1、东莞市沙田镇沙田大道61号;

2、东莞市沙田镇沙田大道65号;

3、东莞市沙田镇沙田大道66号。

自合同规定的服务开始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东莞海关(含缉私分局等6个物业点)

1、东莞市南城街道三元路88号;

2、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兴路1号;

3、东莞市寮步镇百业路;

4、东莞市南城街道广彩路东向延长段;

5、东莞市南城街道建设路7号;

6、银丰路15街5号、动检宿舍、卫检宿舍建设路7号。

自合同规定的服务开始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黄埔海关保健中心

东莞市南城建设路1号

自合同规定的服务开始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黄埔海关技术中心

东莞市南城街道三元路66号

自合同规定的服务开始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东莞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东莞市莞太路26号海关旧大院

自合同规定的服务开始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3.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

4.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5.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6.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关于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

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规定的服务开始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时结束,以先到者为准。各保障服务点履行期限详见招标需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项目预留不少于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8%);(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8%;(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

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物业管理)的政策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如采用分包的,投标人除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以外,还须提供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若投标人具有分公司的,其所属分公司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其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分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2成功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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