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ITZB-2025000059
项目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区餐厅保洁消毒外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6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一校区餐厅保洁消毒外包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1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采购人:哈尔滨工业大学
1.2 项目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区餐厅保洁消毒外包服务项目
1.3 项目编号:HITZB-2025000059
1.4采购预算:667万元/年
1.5服务周期:本项目服务期三年,采取1+1+1模式,即中标人完成第一年度服务后接受采购人考核评价,通过考核评价的中标人方可签订下一年度服务合同,评价未通过则取消其服务资格。(服务起始时间:2025年8月8日)。
1.6服务地点:哈尔滨工业大学后勤集团饮食中心一校区学苑楼、学子楼、学士楼、土木楼餐厅。
1.7采购需求:保洁消毒外包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划分标准为准。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详见招标文件。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如供应商对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异议,可以在报名期内携带相关的书面材料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请潜在供应商于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3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建议下载者至少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平台服务费200元,CA企业证书平台收费标准:首年400元,售后不退。
3.3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
3.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项目。在线注册、发售并下载招标文件,在线制作投标文件及在线开评标。(如有疑问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进行咨询)。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7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开标地点及方式: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 399 号汇智广场中楼401),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地点。本次招标采取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为线上开标,项目采取服务器解密方式,供应商无需自行解密,届时服务器会自动进行解密,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进行线上开标。
4.3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招联合官网免费下载)按格式制作投标文件并加盖电子签章进行加密,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4.4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为确保投标文件能够按时上传,建议至少提前一天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三年,采取1+1+1模式,即中标人完成第一年度服务后接受采购人考核评价,通过考核评价的中标人方可签订下一年度服务合同,评价未通过则取消其服务资格。(服务起始时间:2025年8月8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划分标准为准。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详见招标文件。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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