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金地煤焦有限公司2025年零星设备购置(第十一批)
竞争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山西金地煤焦有限公司2025年零星设备购置(第十一批),采购人为山西金地煤焦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山西金地煤焦有限公司2025年零星设备购置(第十一批)。
2.2采购范围:
2.2.1采购范围及内容(详见竞争谈判文件):本项目共划分为5个标段,本次为第三、四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物资名称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第三标段 |
空压机 |
空压机 |
SA+200A |
台 |
2 |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內 |
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山西金地煤焦有限公司洗煤厂 |
第四标段 |
多功能数码复合机 |
多功能数码复合机 |
ARM Cortex-A9 双核处理器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 |
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山西金地煤焦有限公司洗煤厂 |
2.2.2技术性能指标: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及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2.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2)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投标产品需具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且投标产品的配套电气设备具有防爆合格证。凡属矿用防爆设备的,需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安全防爆合格证等资质;属于特种设备的,需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属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内的设备,需具有生产许可证;属于一般产品的需具有检测报告等资格证明材料;
3.1.2财务要求: / ;
3.1.3业绩要求:供应商或其制造商自2022年06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同类型的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扫描件(首页、能反映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3.1.4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5其他要求:
(1)本项目第三标段仅允许制造商参与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3.3款不适用;
(2)本项目第四标段仅允许制造商或其委托的具有代理资格的代理商参与投标,制造商和其委托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竞争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06月26日20时00分至2025年07月01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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