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6-QT-713)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河北分公司2025年度光伏及陆上风电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合同签订人为华电河北分公司管辖范围内各新能源企业,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
2.2 项目规模:详见下表
类别 |
工作类别 |
工作内容 |
单个项目容量/送出线路距离 |
预估数量(个) |
1.光伏项目 |
1.1可研服务 |
1.1.1可行性研究服务(含小型地面分布式光伏) |
6MW及以下 |
11个 |
1.1.2可行性研究服务 |
6MW-100MW |
5个 |
||
1.1.3可行性研究服务 |
100MW及以上 |
5个 |
||
1.1.4项目建议书(含项目申请报告) |
/ |
1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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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勘察设计 |
1.2.1勘察设计 |
6MW及以下 |
11个 |
|
1.2.2勘察设计 |
6MW-100MW |
5个 |
||
1.2.3勘察设计 |
100MW及以上 |
5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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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送出工程勘察设计 |
10公里以下 |
10个 |
||
1.2.5送出工程勘察设计 |
10公里(含)-20公里 |
5个 |
||
1.2.6送出工程勘察设计 |
20公里及以上 |
5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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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陆上风电项目 |
2.1可研服务 |
2.1.1可行性研究服务 |
50MW及以下 |
20个 |
2.1.2可行性研究服务 |
50MW~150MW |
10个 |
||
2.1.3可行性研究服务 |
150MW及以上 |
6个 |
||
2.1.4项目建议书(含项目申请报告) |
/ |
15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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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勘察设计 |
2.2.1勘察设计 |
50MW及以下 |
20个 |
|
2.2.2勘察设计 |
50MW~150MW |
10个 |
||
2.2.3勘察设计 |
150MW及以上 |
6个 |
||
2.2.4送出工程勘察设计 |
10公里以下 |
20个 |
||
2.2.5送出工程勘察设计 |
10公里(含)-20公里 |
10个 |
||
2.2.6送出工程勘察设计 |
20公里及以上 |
5个 |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一年,暂定自2025年7月8日起到2026年7月8日止(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风电勘察设计-河北分公司2025年光伏风电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CHDTDZ046/16-QT-71301):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新建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咨询、前期咨询服务、风电项目测风方案、可研阶段勘察服务及参与相关审查,取得审批意见;编制项目建议书等服务。勘察设计:开展初步设计勘测;开展施工图阶段详勘;开展光伏组件、逆变器、风力发电机组、变配电(含涉及现有设备的改造)、集电线路、集控等系统所涉及的土建、机务、电气、控制及信息等各专业施工图设计,按合同要求提供上述勘察设计文件若干份。设备、材料招标技术规范书的编制,并参加相关招、评标工作。施工各阶段需由设计单位核实确认的签证服务、施工图设计交底、图纸会检等相关技术服务。竣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满足施工准备、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风电勘察设计-河北分公司2025年光伏风电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2)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①设计资质要求: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9.业绩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光伏工程或风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服务业绩与勘察设计业绩的累计总装机容量不低于300MW(包括合同封面、签字页、合同工作范围、工期等内容);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6-10 17:35到2025-06-16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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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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