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8万吨离子膜烧碱装置DCS系统点检
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8万吨离子膜烧碱装置DCS系统点检,项目业主为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8万吨离子膜烧碱系老旧装置,按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检查要求,需对DCS系统点检;
2.2采购范围: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8万吨离子膜烧碱装置DCS系统点检,具体内容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2.3项目地点:沧州聚隆化工公司厂区内;
2.4服务期限:点检时间48小时;点检具体日期将根据现场停车的情况最终确定,采购人提前5天通知供应商;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服务能力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3.1.2项日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公司的在职员工(提供2025年以来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资料);
3.1.3财务要求: / ;
3.1.4业绩要求:近三年(自2022年06月01日至今)供应商至少具有一项DCS系统点检项目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
3.1.5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谈判响应单位,不得谈判;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6月6日12:00时至2025年6月11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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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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