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抽水蓄能项目施工期技术咨询服务集中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简称新华发电)秉承“绿色报国、创新共享”的发展使命,服务双碳目标,全力促进能源绿色转型,抢抓抽水蓄能发展历史机遇,投资开发了河南五岳、新疆布尔津、甘肃黄龙、新疆若羌、河南九峰山、贵州莲城、青海德令哈、河南响水潭、黑龙江勃利、辽宁苍龙山、吉林榆树河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为了“安、好、快、省”的完成这些抽水蓄能电站的建设,新华发电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与潜力的基础上,委托专业机构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2.2 建设地点:各抽水蓄能电站工地现场。
2.3 招标项目名称: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抽水蓄能项目施工期技术咨询服务集中采购。
2.4 招标/合同编号:BRR24-ZB1-ZB-060-012。
2.5 招标范围:新疆布尔津、甘肃黄龙、新疆若羌、河南九峰山、贵州莲城、青海德令哈等 10 座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施工期技术咨询服务(本项目的技术咨询服务根据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纳规进度进行动态调整)。
2.6 工作内容:施工期技术咨询服务分为“年度咨询”和“重大技术专题咨询”。(具体内容详见原文)
2.7 服务期限: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满 3 年后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3.2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3.3 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近三年(2021 至 2023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4 投标人近 10 年(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应具有独立承担过 5 个及以上装机规模 1000MW 及以上的水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技术咨询或勘测设计业绩。
3.5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 10 年(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担任过装机规模 1000MW 及以上的水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技术咨询项目负责人或勘察(勘测)设计负责人(或设总职务)。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原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 年 4 月 22 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 16 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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