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分公司设备检修、维护-1-4号炉磨煤机外委检修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4-12-03
(招标编号:CHDTDZ018/22-QT-034)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分公司设备检修、维护-1-4号炉磨煤机外委检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分公司1-4号炉磨煤机外委检修项目。 2.2项目规模:4×200MW燃煤机组。每台机组设置4台磨煤机,1、2号机组磨煤机型号为:ZGM—95;3、4号机组磨煤机型号为:ZGM—95N。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项目一招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检修9台磨煤机。每年合同服务期为一年,机组运行期间,磨煤机设备退出运行后大修工期为7天;机组检修期间,磨煤机设备退出运行后大修工期为9天,具体每台磨煤机检修时间以红雁池分公司书面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对1-4号锅炉房室内0米磨煤机设备检修,主要消除磨煤机振动异响、本体漏粉、油系统漏油、煤粉管泄漏、碾磨出力不足等缺陷。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设备检修、维护-1-4号炉磨煤机外委检修(CHDTDZ018/22-QT-03401)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投标人具有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业绩要求,每项业绩需满足下列任一要求: (1)火力发电机组磨煤机检修业绩; (2)火力发电机组检修业绩(检修业绩中需包含磨煤机检修内容); (3)火力发电机组设备维护业绩(维护业绩中需包含磨煤机检修内容)。 提供相关业绩表及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联系方式、或其他可以证明业绩真实性的材料,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12-03 09:00到2024-12-09 17:00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