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购置快速掘进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B151-ZB-26021509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购置快速掘进系统项目(招标项目编号:JNB151-ZB-260215092),已由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忻州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需购置快速掘进系统。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购置快速掘进系统
标段(包)内容: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3 交货地点: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购置快速掘进系统,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具有掘锚机(不限型号)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其他货物由中标人统一采购;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均无效,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制造商授权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3.单位(或产品)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第五章供货要求设备材料名称及规格型号中1-5项)的有效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业绩要求: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须具有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时间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掘锚机的供货业绩(需与投标货物型号相一致)的供货业绩,代理商投标的,提供自身或授权生产制造商业绩均可。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信誉要求: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02-26 18:00至2026-03-03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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