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乌斯太热电厂餐厅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电能易招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乌斯太热电厂餐厅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乌斯太热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乌斯太热电厂餐厅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乌斯太热电厂(以下简称“乌斯太热电厂”)是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直属国有独资能源发电企业,也是阿拉善高新技术开发区唯一一座集发电、民用供热、工业供汽为一体的综合性能源企业,电厂现有规模为2×300MW空冷燃煤机组,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位于黄河、包兰铁路和110国道西侧,距黄河直线距离约7km;位于乌海市乌达区西南约7km,两台机组分别于2008年11月28日和2010年12月20日投产。
2.2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后三年,采取一次招标3次延用、实行一次一考核一签合同的办法,合同分3次签订,一次合同期为12个月。合同到期前一个月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整体考评,投标人考评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投标人考评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3招标范围:保障招标方日均150人至200人就餐规模,并满足最多就餐量260人三餐的需求及10-30人的各类会议用餐(份饭、自助餐、桌饭)及运行人员20-40人前后夜班夜餐需要;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2.4服务内容:
2.4.1.职工餐厅一日三餐的供餐服务及各类会议用餐、招待用餐(桌饭)需要。供餐时间为:早餐:07:00-08:30,午餐:11:40-13:30,晚餐17:40-19:10,夜餐23:00-次日00:30,以上作息时间如有变动,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方要求作相应调整,如遇停电抢修、送电等情形,根据招标方需要提供夜班加班餐。
2.4.2.根据招标方需要,承接招待餐业务、会议用餐、自助餐等业务。
2.4.3.根据招标方需要,承接厨房、餐厅的日常清洁、垃圾清运(日产日清)及专项消杀工作。
2.4.4.根据招标方需要,协助招标方对厨房、餐厅物资(如食材、器具等)进行管理,涵盖入库核验、分类存储、动态盘点、出库核销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内蒙古能源集团供应商负面清单和处罚期内、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
持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至少提供近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履约或正在履约中(已进行半年以上)的两份合同或连续2年的企事业单位食堂、集体餐厅服务合同(要求服务对象至少为150人及以上,如合同或者合同附件无法体现就餐人数,需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就餐人数证明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投标人须为所提供的每项业绩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复印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含首页、服务范围、签订日期页、双方签章页)复印件,未完整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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