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汕尾红海湾三、四海上风电项目(送出部分)初步设计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N-202602100005)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尾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 汕尾红海湾三、四海上风电项目(送出部分)初步设计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编号: CGN-202602100005 ),已通过 备案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广核新能源投资(汕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行业分类:能源电力
项目规模:汕尾红海湾三、四海上风电项目位于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南侧海域,水深约30~43m,风场北边缘离岸距离约30km,总规划容量为1000MW。
招标内容与范围:汕尾红海湾三、四海上风电项目(送出部分)初步设计服务采购包括:海上升压站专题设计报告,500kV海底电缆专题设计报告,施工组织专题设计报告,防海浪冲刷专题设计报告,运输、运行维护等其他所需专题,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含项目概算专篇)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计划服务期限:
设计定标后即刻开展初步设计工作, 40 个日历日内完成报告编制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基本资格: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单位。
2.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件。
4.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承担过5项及以上海上风电项目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页、项目名称、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内容、签约及履行时间、合同签章页等。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
5.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未处于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中国广核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范围及期限内。
6.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设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需要提供投标人出具其在职证明文件或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并独立担任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负责人,并提供对应项目合同、项目负责人证明文件。
(2)技术负责人:/
(3)其他人员要求:/
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以截标时间为准)有以下情形的不被接受,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就部分条款内容做书面承诺:
(1)投标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2)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3)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
10.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2)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资质文件都必须包含资格处于有效期内的证明,请勿只提供首页,应提供延期注册页或有效期页,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2月13日 17时00分至2026年02月27日 17时00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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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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