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华北制药保留区域修缮改造项目亮化改造工程已由/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 采购内容和范围
2.1 项目概况:华北制药保留区域修缮改造项目亮化改造工程,具体内容以采购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2 采购范围:石家庄市和平东路217号、388号建筑华药老厂区外立面灯光亮化施工,施工内容包括华北制药北办公楼,葡萄糖厂房、玉米机械化仓库、黄豆机械化仓库、华北制药南办公楼等建筑按照图纸和甲方要求进行亮化工程的施工、所包含的电气控制二次设计、灯光调试等内容。乙方包工包料,具体内容以采购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3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和平东路217号、388号。
2.4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工,其中北办公楼在合同签订后12日内完工。
2.5 工程质量:合格。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经理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资信证明;
3.1.4业绩要求:2022年4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1项外观亮化工程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5信誉要求:
(1)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 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6其他要求:
(1)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冀中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2)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自2025年04月08日9:00时至2025年04月11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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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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