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51000251211160051-51304329
项目名称:上海市崇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行政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编号: 5126-00002474
预算金额(元): 5746960元(国库资金:574696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574696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市崇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行政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74696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为上海市崇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供区行政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翠竹路 1501 号:总建筑面积为 24632.55 ㎡(地下面积:6041.73 ㎡,地上面积:18590.82 ㎡),共五层(地下一层,地上四层)。绿化面积 10995.58 ㎡; 江帆路 379 号 3 幢:该物业总建筑面积为 144 ㎡;海舸路 509 号:该物业总建筑面积为 1788 ㎡。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本次服务期限为1年(12个月)。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上海市公安局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外省市保安公司需在上海市公安局备案)或《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
(2)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股东组成基本情况表。
三、**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