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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宝山站站房I标二分部盘扣式脚手架、木模板、方木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CRCC-SH1B-2026-WZCG-020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上海宝山站站房Ⅰ标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本次招标的招标牵头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轨道交通分公司;使用单位: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上海宝山站站房及相关工程BSZF-1标段2分部。盘扣式脚手架、木模板、方木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招标人所需盘扣式脚手架、木模板、方木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宝山站位于上海市宝山区西一村附近,距离市中心18km。北侧与G1503上海绕城高速、地铁3号线车辆段紧邻,距上海宝钢集团公司约500m;南侧与上海大学附属宝山外国语学校、既有居民区紧邻,距S20外环高速约4.4公里西侧江杨北路、蕰川公路毗邻,距轨道交通1号线富锦路站约2km;东侧距3号线铁力路站1.5km,距长江约3.9公里。

工程施工内容包括宝山站站场区地上地下工程及西侧站前里程范围内:桥梁、地下结构、声屏障、轨道隔振等线下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3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6月30日,工程总工期852天,合同额32.88亿。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盘扣式脚手架(PKJSJ-01)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许可和认证要求: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具有与投标标的物资产能配套的生产技术装备和集散运输能力,租赁物厂家须具备投标五资年租赁物不低于5万吨的租赁能力,代理商须具备投标物资年租赁物不低于2万吨的租赁能力。

(4)财务能力: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供应商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招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检测机构出具的2024年、2025年招标物资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供应商近三年招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2023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

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参与。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招标。

木模板(MMB-01)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许可和认证要求: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招标物资生产投标人须具备年产量满足我项目需求及以上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之相应的产能配套的库存实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复核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供应商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招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检测机构出具的2024年、2025年招标物资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供应商近三年招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2023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

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参与。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招标。

方木(FM-01)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许可和认证要求: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招标物资生产投标人须具备年产量满足我项目需求及以上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之相应的产能配套的库存实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复核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供应商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招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检测机构出具的2024年、2025年招标物资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供应商近三年招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2023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

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参与。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招标。

4.3结算及付款

脚手架(JSJ-01)

付款方式:买卖双方在每个供应周期结束办理完结算(一票制)手续后至次月20日前支付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80%货款;剩余10%的货款在该批物资第一次货款支付后3个月内支付;剩余10%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最后一批货物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全部支付完成,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方木(FM-01)

付款方式:买卖双方在每个供应周期结束办理完结算(一票制)手续后至次月20日前支付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80%货款;剩余10%的货款在该批物资第一次货款支付后3个月内支付;剩余10%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最后一批货物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全部支付完成,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木模板(MMB-01)

付款方式:买卖双方在每个供应周期结束办理完结算(一票制)手续后至次月20日前支付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80%货款;剩余10%的货款在该批物资第一次货款支付后3个月内支付;剩余10%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最后一批货物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全部支付完成,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5.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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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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