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会展布展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会展布展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FA20260122000026)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已落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和纸质化并行招投标。
2.项目名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会展布展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2.2 采购方式说明:本项目拟采取框架入围方式进行采购,采购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拟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报价根据会展布展服务所涉及的项目采用单价限价方式设置控制价,确定5 家入围中标供应商。
2.3 采购内容:为提升企业形象宣传,促进各项业务顺利开展,确保各类大型展会与重大项目活动的顺利完成,呼市邮政分公司需采购布展及集邮展等相关服务供应商。具体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有设计、广告制作、装饰装潢、活动策划、礼仪服务、宣传片制作等相关能力。
(2)供应商需有相关创意设计、装饰装潢、布展等工作经验。要遵循我单位的设计意愿,执行过程中提出好的建议和思路,所需的规格层次及产品内涵符合我单位特性。
(3)邮政企业有相关主题邮局建设、集邮展台布置等制作需求,中标企业设计人员需到现场(24 小时服务)参与设计、规划、创意等工作。
(4)中选供应商依据邮政交付的相关制作设计工作,应出具设计效果图,便于沟通、设计、制作工作的顺利开展。
(5)中选供应商需按照邮政企业时限要求,按双方约定的时间交付相关设计制作任务。
2.4 采购规模:本项目年预算75 万元。
2.5 入围供应商数量:5 个。
2.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3.2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3.3 能够开具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提供体现可开具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的证明文件。3.4 供应商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的相关证明截图。
3.5 供应商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相关证明截图。
3.6 供应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
3.7 供应商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货物或服务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8 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 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10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11 供应商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监事、股东等有交叉或存在互相任职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 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的投标,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转包。
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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