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快包揽收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济南实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快包揽收外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SDYZ-2026-0120
三、项目概述:本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快包揽收外包项目,在泰安全市县区范围内对快包揽收和收寄环节进行规范业务外包。
四、招标内容:
采购内容:泰安邮政快递包裹业务揽收和收寄环节外包,外包范围为全市各县(市区)城区范围内。揽收环节指上门敛取客户交寄邮件并进行系统收寄录入,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车、称重、扫描录入信息、集包等工作。合同服务期至2026 年12 月31 日,预算约370 万元。
本项目实行按件结算模式,据实结算,单价最高限价如下:
| 作业环节 | 邮件揽收(客户日均发件量) | 邮件收寄(不含供包 台收寄) | ||
| 第0-500件部分 | 第 501-1000 件部分 | 第1001件及以上部分 | ||
| 拦标价 | 0.143元/件 | 0.102元/件 | 0.074元/件 | 0.025元/件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标段(标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标段(标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拦标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承诺中标后在外包业务发生地设固定办公地点。(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信誉,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资产规模、管理能力、业务技术、设备车辆、经验水平、信息化水平能够满足业务需求。(三)投标人须具有从事行业内同类项目的类似业绩,服务1 家(含)以上单位且年合同金额不低于300 万元(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对应合同的结算发票等相关证明)。(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承诺能够开具邮政企业所需的可抵扣税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
(五)具有规范的劳动用工、薪酬福利、绩效考核、安全生产等基本制度,具备较为成熟的管理能力。提供的外包人员须具备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符合服务所在地政府政策。
(六)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与失信记录;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的规定。(七)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
德;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能参加本次采购。(八)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
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
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九)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或者有事
实证明,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隶属、挂靠、实际控制等关联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十)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
不能参加采购。(十一)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
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以往采
购项目存在以上情况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十二)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山东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
的供应商,不能参加采购。(十三)投标人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
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十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十五)投标人与采购方(泰安邮政、泰安速递)无劳务派遣及劳务承揽合作关系。
六、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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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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