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雄县分公司邮件运输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雄县分公司邮件运输服务采购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雄县分公司邮件运输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XZ26004
三、招标内容:
3.1 招标内容:雄县分公司邮区内邮路运输外包服务。服务期限:1 年。3.2 标段划分:共设1 个标段,中标1 家供应商。(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注:(1)投标人须以“包/标段”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标段”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2)本项目单价最高限价:2.53 元/公里,预算:27 万元。投标人报价(含单价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4.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4.2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3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4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4.5 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4.6 供应商需持有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4.5 吨以上车辆需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4.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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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