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光大兴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飞灰原位资源化处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NYGC-GZ-2026-010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天津光大兴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飞灰原位资源化处置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天津光大兴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双口镇双成路1号
2.2项目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3000吨,日处理餐厨垃圾200吨,招标预估飞灰处置量为100,000吨(即每年10,000吨)
2.3服务期限:10年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中标方负责年处理不低于10,000吨(即30吨/日)飞灰原位资源化处置服务项目,并负责该项目可研、立项、环评、安评、设计、设备采购、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运营、验收及所有相关手续办理。飞灰资源化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副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氯化钠、氯化钾、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可回收物等,具体以实际处置产出为准)由投标方处置。投标方应确保所有副产品均得到依法合规处置。
(2)根据招标方案,招标方负责无偿向投标方提供现有烟气净化间0米场地(面积约为200-500m),投标方负责在招标方提供场地中建设飞灰资源化处置项目。
(3)中标方处理飞灰原位资源化服务期间,招标方提供的飞灰量确保10000吨/年,除特殊情况双方再做协商。
(4)中标方负责飞灰原位资源化服务项目,必须保证其性能满足技术要求。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在人力、物力、专业能力等方面具有可以承接本项目的基本能力;
(3)其他要求:无。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飞灰资源化处置案例,处置规模不低于10000吨/年,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供应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及发票。合同未体现处理规模的,需提供处理规模的相关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x.ht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5)投标人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所在地社保局官网下载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6)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7)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8)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9)投标期间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
3.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3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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