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新疆山能化工有限公司准东五彩湾8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甲醇制烯烃装置无损检测公开招标,已由兖矿新疆能化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山能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疆山能化工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疆山能化工有限公司准东五彩湾8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甲醇制烯烃装置无损检测公开招标
2.2项目编号:SNZB-XJNH-D0100002754
2.3项目概况:
2.3.1本项目位于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矿区火烧山产业园。项目主要内容为甲醇制烯烃装置无损检测技术服务。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进行的无损检测,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管道、现场制作设备焊接质量、安装材料理化等项目。负责无损检测缺陷分析,统计检测结果,提出整改措施。参与重大焊接等质量问题分析,提出整改意见。配合政府主管部门监督检查,配合项目创国家优质工程等。(详见技术规格书)
2.3.2服务范围:
新疆山能化工有限公司准东五彩湾8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甲醇制烯烃装置,主要包括MTO、烯烃分离、烯烃催化裂解、MTBE/1-丁烯、蒸汽裂解、废碱氧化等单元和必需的辅助生产设施、环保设施等。
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工程内容的无损检测服务。主要依据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项目安装工程交工验收资料中须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的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焊接质量检测(射线、磁粉、渗透、超声、TOFD、PA、ECT等)、安装材料理化检测(硬度,光谱等、招标人委托的合金钢材质PMI检测、硬度检测等,并按要求及时向招标人提交检测检验结果通知单、出具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负责无损检测缺陷分析,统计无损检测结果,提出整改修补措施。参与重大焊接等质量问题的分析,提出整改意见。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单位的监督检查,配合做好项目创国家优质工程等相关工作。
2.4工期/服务期:检测服务总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之日止。无损检测服务范围内工程计划2026年3月开工,预计2027年12月完工。根据施工情况开展实际检测工作,不因检测服务期限的延长而调整费用。投标人应在收到检测任务通知之时起 24 小时内完成检测,检测任务完成之时次日 14 点之前出具《检测结果通知单》,检测结果出具后 3 日内出具正式检测报告。
2.5质量要求:根据具体检测项目,按检测内容相关检测技术最新标准严格实施。检测指令执行率100%;检测指令执行及时性100%;检测评定准确率100%。
2.6报价要求:
2.6.1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根据自身情况和现行市场价格,并结合现场实际,充分考虑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费税及各类风险等各种因素,自主合理报价。
2.6.2 招标人提供的《安装工程质量检测最高投标限价明细表》(详见下表)中检测项目相应单价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招标要求所需的全部成本、利润、各类费税及风险因素等全部费用。投标人以招标人提供的《安装工程质量检测最高投标限价明细表》中价格为基础,自报下浮率(全部项目自报一致的下浮率),下浮率不得低于25%(招标控制价)。
2.6.3 投标人中标后,检测项目单价固定不变,不调整。检测项目单价=招标人提供的《安装工程质量检测最高投标限价明细表》中相应检测项目单价*(1-下浮率)。
2.6.4 检测工程量以招标人委托实际检测数量为准,最终检测费用以各检测项目工程量乘以相应检测费用单价之和,即:最终检测费用=Σ检测工程量*相应检测项目单价。
2.6.5招标人提供临时施工用水、用电接口,投标人负责自费接入,并在水、电接入口处安装智能计量表。投标人检测用水、用电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按实际水、电用量(含损耗量)和地方供应单位收取的水、电单价计算水、电费,并在应付投标人款项中扣回。
2.6.6投标人为完成检测所需的脚手架、照明、检测焊口的清理及打磨(除硬度、光谱检测外)由招标人协调总承包单位解决,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要求的合理期间内完成相关检测工作。硬度、光谱检测面打磨由投标人负责,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6.7投标人现场检测人员生活设施等由投标人自行解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6.8 下浮率 = (基准价格-降价后价格)/基准价格×100%。
安装工程质量检测最高投标限价明细表
检测类型 |
检测方法 |
材质类型 |
内容 |
单位 |
最高全费用 单价(元) |
射线检测 |
X 射线 |
板材 |
板厚≤16mm |
张 |
58 |
板厚≤30mm |
张 |
65 |
|||
板厚≤42mm |
张 |
72 |
|||
板厚>42mm |
张 |
85 |
|||
管材 |
胶片 80mm×300mm 管壁厚≤16mm |
张 |
58 |
||
胶片 80mm×300mm 管壁厚≤30mm |
张 |
68 |
|||
胶片 80mm×300mm 管壁厚≤42mm |
张 |
75 |
|||
胶片 80mm×300mm 管壁厚>42mm |
张 |
90 |
|||
胶片 80mm×150mm 管壁厚≤16mm |
张 |
55 |
|||
胶片 80mm×150mm 管壁厚≤30mm |
张 |
63 |
|||
胶片 80mm×150mm 管壁厚≤42mm |
张 |
82 |
|||
胶片 80mm×150mm 管壁厚>42mm |
张 |
85 |
|||
γ射线 |
板材 |
板厚≤28mm |
张 |
41 |
|
板厚≤40mm |
张 |
43 |
|||
板厚≤48mm |
张 |
50 |
|||
板厚>48mm |
张 |
61 |
|||
管材 |
胶片 80mm×300mm 管壁厚≤30mm |
张 |
68 |
||
胶片 80mm×300mm 管壁厚≤40mm |
张 |
78 |
|||
胶片 80mm×300mm 管壁厚≤50mm |
张 |
88 |
|||
胶片 80mm×300mm 管壁厚>50mm |
张 |
100 |
|||
胶片 80mm×150mm 管壁厚≤30mm |
张 |
65 |
|||
胶片 80mm×150mm 管壁厚≤40mm |
张 |
75 |
|||
胶片 80mm×150mm 管壁厚≤50mm |
张 |
85 |
|||
胶片 80mm×150mm 管壁厚>50mm |
张 |
100 |
|||
超声波检测 |
超声波 探伤仪 |
板材 板材 |
板表面 板厚≤20mm |
㎡ |
38 |
板表面 板厚>20mm |
㎡ |
38 |
|||
板周边 厚度≤20mm |
m |
15 |
|||
板周边 厚度>20mm |
m |
15 |
|||
焊缝 板厚≤20mm |
m |
35 |
|||
焊缝 板厚≤40mm |
m |
40 |
|||
焊缝 板厚≤80mm |
m |
55 |
|||
焊缝 板厚≤100mm |
m |
65 |
|||
焊缝 板厚≤200mm |
m |
70 |
|||
管材 |
表面 公称直径≤150mm |
m |
23 |
||
超声波检测 |
超声波 探伤仪 |
表面 公称直径≤250mm |
m |
33 |
|
表面 公称直径≤350mm |
m |
40 |
|||
表面 公称直径>350mm |
m |
43 |
|||
焊缝 公称直径≤150mm |
口 |
11 |
|||
焊缝 公称直径≤250mm |
口 |
22 |
|||
焊缝 公称直径≤350mm |
口 |
34 |
|||
焊缝 公称直径>350mm |
口 |
40 |
|||
TOFD |
板材 |
焊缝 板厚≤50mm |
m |
120 |
|
焊缝 板厚≤100mm |
m |
150 |
|||
管材 |
焊缝 公称直径≤200mm |
m |
35 |
||
焊缝 公称直径≤400mm |
m |
45 |
|||
焊缝 公称直径≤600mm |
m |
55 |
|||
焊缝 公称直径≤800mm |
m |
60 |
|||
焊缝 公称直径>800mm |
m |
70 |
|||
相控阵超 声检测 |
板材 |
焊缝 板厚≤50mm |
m |
350 |
|
焊缝 板厚≤100mm |
m |
400 |
|||
管材 |
公称直径≤100 焊缝 |
口 |
120 |
||
公称直径≤250 焊缝 |
口 |
190 |
|||
公称直径>250 焊缝 |
m |
210 |
|||
超声波测厚 |
超声波测厚 |
点 |
5 |
||
磁粉检测 磁粉检测 |
管材 |
表面 公称直径≤50mm |
m |
5.5 |
|
表面 公称直径≤100mm |
m |
10 |
|||
表面 公称直径≤200mm |
m |
18 |
|||
表面 公称直径≤350mm |
m |
27 |
|||
普通磁粉 普通磁粉 |
板材 板材 |
表面 |
㎡ |
48 |
|
板材周边 |
m |
18 |
|||
焊缝 |
m |
25 |
|||
管材 |
焊缝 公称直径≤150mm |
口 |
13 |
||
焊缝 公称直径≤250mm |
口 |
18 |
|||
焊缝 公称直径≤350mm |
口 |
23 |
|||
焊缝 公称直径≤400mm |
口 |
35 |
|||
焊缝 公称直径≤600mm |
口 |
45 |
|||
焊缝 公称直径≤800mm |
口 |
55 |
|||
焊缝 公称直径>800mm |
口 |
65 |
|||
荧光磁粉 |
板材 |
表面 |
㎡ |
35 |
|
板材周边 |
m |
25 |
|||
焊缝 |
m |
25 |
|||
管材 |
焊缝 公称直径≤150mm |
口 |
13 |
||
焊缝 公称直径≤250mm |
口 |
22 |
|||
焊缝 公称直径≤350mm |
口 |
30 |
|||
焊缝 公称直径≤400mm |
口 |
35 |
|||
焊缝 公称直径≤600mm |
口 |
40 |
|||
焊缝 公称直径≤800mm |
口 |
45 |
|||
焊缝 公称直径>800mm |
口 |
50 |
|||
渗透检测 渗透检测 |
普通磁粉 |
板材 |
表面 |
m2 |
40 |
板材周边 |
m |
35 |
|||
焊缝 |
m |
35 |
|||
管材 |
焊缝 公称直径≤100mm |
口 |
14 |
||
焊缝 公称直径≤200mm |
口 |
29 |
|||
焊缝 公称直径≤350mm |
口 |
46 |
|||
焊缝 公称直径≤500mm |
口 |
65 |
|||
焊缝 公称直径≤600mm |
口 |
85 |
|||
焊缝 公称直径>600mm |
口 |
95 |
|||
荧光渗透 荧光渗透 |
板材 |
表面 |
m2 |
45 |
|
板材周边 |
m |
40 |
|||
焊缝 |
m |
40 |
|||
管材 管材 |
焊缝 公称直径≤100mm |
口 |
16 |
||
焊缝 公称直径≤200mm |
口 |
34 |
|||
焊缝 公称直径≤400mm |
口 |
48 |
|||
焊缝 公称直径≤600mm |
口 |
58 |
|||
焊缝 公称直径≤800mm |
口 |
68 |
|||
焊缝 公称直径>800mm |
口 |
80 |
|||
涡流检测 |
板材 |
板材厚度、缺陷 |
㎡ |
100 |
|
管材 |
管壁缺陷 |
根 |
80 |
||
管壁厚度 |
根 |
70 |
|||
光谱分析检测 |
板材 |
光谱定性分析(看谱镜) |
点 |
21 |
|
光谱定性分析(分析仪) |
点 |
14 |
|||
光谱分析仪定量分析 |
点 |
84 |
|||
管材 |
光谱分析(定性) |
点 |
20 |
||
光谱分析(半定量) |
点 |
35 |
|||
光谱分析(全组分) |
点 |
106 |
|||
金相检测 |
微观检测 |
点 |
500 |
||
宏观检测 |
点 |
500 |
|||
硬度检测 |
硬度测定 |
点 |
10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3.2资质要求:
3.2.1 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核准项目至少包含CG(RT-射线照相检测、UT-超声波检测、MT-磁粉检测、PT-液体渗透检测、TOFD-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PA-相控阵检测、ECT-涡流检测的特种设备检测工作)。
3.2.2 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证书附表包含元素分析、硬度检测、铁素体测定检测能力等)。
3.2.3具有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种类和范围至少应包含使用Ⅱ类放射源和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3.2.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RT/UT/PT/MT-Ⅱ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并取得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应持有有效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书,以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人员执业注册证书(注册在本单位),且具有10年及以上无损检测工作经验(自取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之日起计算)。投标人拟派驻项目经理应是本单位在册职工,且须提供本单位连续近两年的社保证明。
3.2.5投标人拟派驻技术负责人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RT/UT/PT/MT-Ⅲ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同时应持有有效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书,以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人员执业注册证书(注册在本单位),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投标人拟派驻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是本单位在册职工,且须提供本单位连续近两年的社保证明。
3.2.6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中至少一人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相控阵超声检测(PA)Ⅱ级、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TOFD)Ⅱ级、涡流检测(ECT)Ⅱ级及以上资格证书。(任意一人同时持有上述所有证书)。
3.2.7安全负责人应持省级及以上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C类人员安全培训证或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合格证或者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备特种设备RT-Ⅱ级及以上资格和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书。
3.2.8现场检测专业人员应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并取得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书。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家以上检测机构。
3.2.9本工程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或构配件供应单位,与前述勘察、设计、施工或供应单位存在隶属关系、控股或者参股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2.10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近三年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不良行为记录,也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山东能源集团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投标人未曾与山东能源及其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3.3 财务要求
3.3.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无不良债务记录。
3.3.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均有效)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或提供有效的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且未被审计机构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允许投标人对审计意见进行书面说明,若该等意见系由偶发事件导致,经评审委员会核实无重大影响可认可)。
3.4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4.2 投标人须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包括信用等级、信用记录等。该报告生成日期应不早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开标日)前30天。
3.4.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4未被各级人民法院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各级政府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军队采购网等官方网站公示信息中,不存在黑名单限制、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转借或挂靠资质、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等不良行为记录和违法违规信息(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信用查询)。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山东能源集团失信交易商名单。
3.4.5投标人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3.5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对于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依法严肃处理。
4.业绩及其他要求
4.1 投标人业绩:已中交/竣工验收的单项合同金额或合同结算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煤化工工程项目无损检测业绩。
4.2 项目经理业绩:已中交/竣工验收的单项合同金额或合同结算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煤化工工程项目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业绩。
4.3 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已中交/竣工验收的单项合同金额或合同结算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煤化工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业绩。
4.4 安全负责人业绩:已中交/竣工验收的单项合同金额或合同结算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煤化工工程项目安全负责人业绩。
上述业绩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日为准),证明材料以合同及完工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合同证明材料要包含合同封皮、检测服务范围及内容、合同签订页表、合同价款页等相关资料,若合同中未体现合同价款的,须提供合同结算全额发票;完工证明可以是中间交接证书或交工证书或业主盖章的证明文件,且需注明完工日期。
项目经理业绩、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还应包括资质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由社保中心出具的在本单位任职连续近两年的社保证明,如合同中未体现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姓名,除了合同外,还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提供拟派驻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连续近两年的社保证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如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者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全的,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招标人保留查验原件的权利。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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