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2026-2028年地面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Y26-SH10-FW026/ZB-XNCQC-2026-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2028年地面工程设计服务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油田分公司西南采气厂,建设资金来自投资、成本及安全生产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背景概况:
根据浙江油田勘探开发部署,为满足生产开发需求,确保项目依法合规,及时完成项目意见书、可研、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可研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及地面相关地质地形测量勘察、零星地面工艺变更设计、改造项目施工图等编制工作,特此开展2026-2028年地面工程设计服务项目。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框架入围招标,拟框架入围3家服务商。本项目入围服务商需根据入围工作量情况及服务区域分别与浙江油田公司、浙江油田(泸州)油气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
2.2 服务内容:2026-2028年西南采气厂及浙江油田(泸州)油气开发有限公司管辖范围内各类站场、集输管道、配套系统、设施的新建、扩建、改建及零星工程、隐患治理等地面工程设计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项目意见书、可研、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可研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及地面相关地质地形测量勘察、零星地面工艺变更设计、改造项目施工图等编制工作(以招标人指令为准)。
注:本项目不包含单项勘察设计服务费用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依法招标项目。
2.3 服务地点(包括但不限于):四川省宜宾市、泸州市及云南省昭通市等西南采气厂及浙江油田(泸州)油气开发有限公司所属管辖范围。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
2.5 服务方式:现场服务,并提交相关设计文件。
2.6 服务要求:投标人要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和相关资源,按国家、行业、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标准规范完成各项勘察设计工作任务。初步设计质量与深度达到《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并做好工程建设、运行及后期结算等相关配合工作。
2.7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入围服务商确定原则如下:
1.当有效投标人数量N≥4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4的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前3的中标候选人为入围服务商;
2.当有效投标人数量在3家及以下时,本项目招标失败。
2.8 本项目入围服务商工作量分配原则如下:当入围服务商为3家时,原则上排名第一的入围服务商承接50%的项目份额;排名第二的入围服务商承接30%的项目份额;排名第三的入围服务商承接20%的项目份额。
招标人不保证入围服务商的具体承接份额,框架协议执行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根据入围服务商拟投入资源能否满足项目的工作需求、入围服务商的工作表现、考核评价情况调整入围服务商的工作分配。
2.9 招标范围为:2026-2028年西南采气厂及浙江油田(泸州)油气开发有限公司管辖范围内各类站场、集输管道、配套系统、设施的新建、扩建、改建及零星工程、隐患治理等地面工程设计服务。单项勘察设计服务费用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依法招标项目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主要范围包括根据项目需求,协助编写项目意见书、项目可研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可研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及地面相关地质地形测量勘察、零星地面工艺变更设计、改造项目施工图等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工作而协助业主完成选址规划、永久征地及线路路由协调、报批、设备材料分类等相关工作。编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企业及有关部门要求的工程测量和勘测报告、详细设计施工图文件(含CAD版)、采办技术规格书、非标设备设计(含橇装设备组橇设计图)、工艺操作手册等技术文件、为现场施工、开车、试运、投产 提供技术服务以及为项目提供各项审批、实施、运行等设计成果文件。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1.2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管道设计GC1级或以上);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气田地面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1.3 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专业分类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http://125.32.26.40:8300/)查询结果为准。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视同提供);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财务状况表。
3.3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油气田地面工程勘察设计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已完成的项目业绩合同和项目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⑤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或招标人本企业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3.5 人员要求
3.5.1 项目经理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5.2 项目经理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担任项目副经理或以上职务的油气田地面工程勘察设计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文件之一:1)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合同主要页的扫描件或复印件;2)合同主要页及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副经理或以上的盖章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 其他要求
3.6.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3 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及时配合招标人办理浙江油田分公司市场准入和HSE准入,并按照招标人及其上级主管单位要求及时取得有效资质和准入,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也不得实际发生项目履行行为,同时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已办理准入的无需承诺)。
3.6.4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
如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照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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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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