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昌市分公司公务驶服务外包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鸿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昌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昌市分公司公务用车驾驶服务外包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昌市分公司公务用车驾驶服务外包。
二、项目编号:GSHY-JCYZ-2026001
三、招标内容:市分公司本部及县区分公司5辆公务用车驾驶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6.48 万元/年,工时单价限价为31.42 元/小时,供应商应在工时单价的基础上进行优惠报价,请慎重填写优惠率(优惠率即下浮率),供应商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2)合同履行期限:1 年。
(3)包号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 个包。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承诺函)。
(三)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提供承诺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需提供承诺函)。
(六)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最近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八)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在本项目开始日前三年内,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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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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