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15G-SZ27HXXMJC-2026-0101
深圳27号线项目已被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深圳市国资委。招标人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7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27101标土建三工区项目经理部 。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招标人所需柴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丽水站~学府医院站、学府医院站、学府医院站~南科大站区间、南科大站、南科大站~长岭陂站区间,全长约3.318Km。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生产能力:生产企业必须达到一定的生产能力,并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
(4)财务能力: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时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必须提供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检测且检测报告有效。
(6)供货业绩:需提供近两年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不少于三份);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2024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
a.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参与。
b.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招标。
c.本次投标人需严格遵守《深圳市建设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油品直配管理工作方案》管理办法,其中选择深圳市商务局关于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度检查合格企业名)(链接https://commerce.sz.gov.cn/)(需提供与该合格企业的合同,发票等相关凭证)该名单将定期更新,以最新发布的企业名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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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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