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名诚置业有限公司开发龙湖区块8-20地块建设项目2026年广告策划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龙港市名诚置业有限公司开发龙湖区块8-20地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龙港市名诚置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6年广告策划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坐落于温州市龙港新城龙湖区块昌盛路东侧、东海大道南侧、宝元路西侧、规划路北侧,项目总用地面积357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4299.44平方米,地上建筑总面积(计容)69444.45平方米(包含住宅建筑面积56689.85平方米,商业网点10013.11平方米,各类配套用房2741.49平方米)。地上不计容2574.04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22280.95平方米。
2.2招标内容
2.2.1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的业务及管理要求要求,销售节点及市场热点,统筹并执行本项目并兼顾8-18a地块项目的广告策划工作,具体但不限于包括:项目推广形象设计;各阶段具体广告推广计划;平面及文案设计;新媒体推广建议;现场包装;市场分析;项目市场定位等广告整合推广服务。
2.2.2 服务人员要求:
(1)具备专业的广告策划、设计及协调能力;
(2)负责人具备(2)年以上的同等岗位经验;
(3)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责任心强,工作积极;
(4)了解市场或在当地有项目经验者优先;
(5)广告AE(项目对接人)需具备工作1年以上广告策划工作经验。
2.2.3服务时间:本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12个月,生效时间暂定合同签订之日起,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结束时间至满12个月完成结算止。在服务期限届满前30日内,可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延长服务期限,并遵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及服务费执行。
2.2.4 交付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龙港新城龙湖区块8-20地块。
2.2.5履约保证金:无。
2.2.6 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2.2.7最高限价: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服务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体系认证要求:/
(5)其他要求: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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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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