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福建公司古雷2×66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工程项目桩基工程及复合地基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01-1-120)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福建公司古雷2×66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工程项目桩基工程及复合地基检测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福建漳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建省
2.2 规 模: 本期建设2台66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国产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及脱硝装置,配套建设输煤管廊和供热管网。
2.3 标段划分: 华能福建公司古雷2×66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工程项目桩基工程及复合地基检测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福建省福建省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古雷镇石化基地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同时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计量认证证书CMA)。
3.2.2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5年1月1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2项及以上单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桩基检测合同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签字盖章页和能够反映合同内容的关键页等材料扫描件,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且具有中级工程师资格以上职称,须提供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有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桩基检测合同业绩并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任职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等),合同扫描件须提供能够反映项目主要内容页面、签字盖章页,任命文件或合同扫描件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13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1月20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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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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