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辽源化工部分生产线加工业务外包(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2025-FW-0152-R2
本招标项目 吉林石化公司辽源化工部分生产线加工服务业务外包项目,招标人为 吉林石化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辽源化工部分生产线加工服务业务进行公开招标。
2.1服务内容:根据吉林石化公司生产实际需要,通过公开招标将辽源化工安全帽配件组装、产品包装等业务外包。
2.2服务标准:详见技术要求
2.3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
2.4招标范围为:辽源化工安全帽配件组装、产品包装等业务;
2.5最高投标限价:120万元(含3%增值税)
2.6报价方式:投标人报价应按附件1服务业务项目单价报价,投标人公司必须在保证招标方生产运行安全的前提下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高于最高限价,否决投标。投标人应为派驻服务人员提供符合甲方规定的体检、商业保险、用餐,相关费用包含在承包总价中,由投标人承担。健康体检,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岗位体检要求,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商业保险,投标人必须为派驻员工参保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投标人派驻的服务人员在相关单位食堂用餐,需签订用餐协议,按协议价格结算用餐费用。每月依据甲乙双方确认的考核结果,以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最终审定金额为准,支付结算款,结算总价不超合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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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
无
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度(2023年、2024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信誉要求
4.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4.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4.4.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4.4.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4.7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及《吉林石化公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受到集团公司级 “三商”黑名单惩戒。
(二)联合体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要求
1、投标人要有保障满足甲方市场的生产能力。
2、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 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技术要求
一加工技术要求
1 安全帽帽衬缝纫
1.1.熟练掌握缝纫机等设备的操作、安全性能能力,加工生产工艺控制能力,保证安全帽半成品当月需求计划,保证安全帽产品入库需要量。
1.2帽带缝纫(制作)、布顶和下颌带缝纫(制作)业务,包括锁扣穿带和挂件缝制、安装。
1.3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车间交给的加工任务。
1.4熟练掌握安全帽及辅件组装工艺流程、产品包装入库流程,按车间质量要求保证安全帽组装业务需要量。
1.5根据生产需要,合理调整加工工艺过程,控制最佳工艺条件,按车间要求控制消耗在最低限。超耗考核。
2 防寒安全帽的加工、安装、包装、搬运业务。
2.1帽带制作及安装,每顶棉帽需帽带3条,按车间技术文件规定尺寸打孔,加工制作半成品。
2.2帽带按技术要求穿在帽顶布上,帽带按车间技术规定尺寸用铆钉安装帽壳。
2.3吸汗布的制作及安装。吸汗布制作完后正确安装在帽条上。
2.4 产品合格证填写完毕后要缝制在帽衬上。说明书放入包装箱内。
2.5下颌带制作及安装,下颌带穿好锁扣,挂件缝纫牢固,安装在帽顶带上。
2.6安全帽标识应用安全别针固定在帽子迎风中间。
2.7帽条安装在帽顶带上,安全帽的各部件应安装正确、牢固、无松脱、滑落等现象。
2.8耳孔的安装,打耳孔位置要正确、圆润、无毛刺。
2.9棉帽缝制业务,手工将羊剪绒(狗皮扇)皮筒套在ABS树脂帽壳上进行缝制,缝制针码及外观要保证车间规定的质量要求。填写产品信息包装入库。
2.10认真贯彻、执行《辽源化工防寒安全帽安装操作规程》以及各种质量控制方案(预案)。
二、加工能力要求
1、本业务需要按安全帽加工技术文件要求完成业务外包任务,因安全帽生产销售量随季节性波动较大,投标方应具备单月最大量(单帽7万顶,棉帽1.5万)顶加工能力,并保质保量完成加工量。
2、本次中标通知后5日内,具备生产条件,并保质保量完成计划加工量。
3、4本业务需要投标方具有加工安全帽辅件的相关设备(缝纫机6台、切割机2台、打孔机2台、铆钉机2台,不小于以上数量)、设备台账明细、提供带经纬坐标的设备、场地定位照片,自有包装、组装、缝纫加工场地,材料运输工具(小型蓝牌货车)。用于运输安全帽辅件等加工材料。
4、具有安全帽加工人员,专设技术、质量检验人员(最低各1名),具有安全帽辅件产品加工有关的技术、质量控制管理能力,并经过培训考核合格。
5、本次中标通知后,招标人有权要求与投标人进行技术交流,有权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 对加工能力审核,对设备、人员实地考察。技术交流后,招标方提供原料,投标方按技术要求加工一定数量的安全帽辅件样品,由招标人在正常工况下进行安全帽试用、检验评价。三次评价不合格的样品,招标人有权要求终止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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