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坦桑尼亚Kisiwa Mgao港散货码头工程项目集装箱国际海运物流服务采购,招标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集装箱国际海运物流服务采购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的分包工程内容及范围为:完成项目主合同全部土建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码头、引堤、引桥等水工结构及附属设施、陆域道路堆场、建筑及其附属的供电照明、给排水消防、通信、控制、暖通等公用设施;以及办公及生活营区建设,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原有设施(如道路,供水管、供电设施等设施)迁移改动。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需配合本次询价其他如机电设备安装及调试、疏浚施工等工作。
2.1.1项目地点
坦桑尼亚姆特瓦拉省Kisiwa Mgao。
2.2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坦桑尼亚Kisiwa Mgao港散货码头工程项目集装箱国际海运物流服务采购。本项目总运量预估为80个集装箱,预计发运周期至本工程项目结束,预计为600天。以上计划仅供参考,以实际发运及结算情况为准。
2.3 *招标内容、发货期、发货地点及款项
2.3.1 采购公开招标内容
2.3.1.1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坦桑尼亚Kisiwa Mgao港散货码头工程项目之集装箱运输服务。投标人应对招标内容中所有货物的集装箱国际海运物流服务进行报价,包含但不限于订舱、报关、指定港口车/船面接&卸货、称重复磅(如需)、封条、短倒、监装、港口操作、装船、绑扎加固(含人工及垫料,由船东出具配载加固方案图)、海运、单证协调与办理、电放、配合出口退税、代办保险、集装箱租赁、目的港船代和卸货等为完成本招标服务范围内列明的或虽未列明,但根据一般操作惯例或项目特点理应提供的服务工作。其中,集装箱起运港和目的港免柜期均需14天。
2.3.1.2 本次招标以“部分固定+部分浮动/可调”单价,暂定总价模式报价。本次报价方式为美元报价,按人民币结算,人民币支付按发船当天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间价汇率计算。其中,
部分固定单价费为包干费用,包含港口操作等杂项费用及报关单证相关费用,但不包含港口装箱费;港口装箱费另行计取。
浮动/可调单价部分为单纯海运费部分,其投标报价基准日为2026年1月1日,后续实际调整办法如下:
集装箱海运实际每批次海运费结算单价=1 + (波罗的海集装箱运价指数FBX涨/跌幅度) * 投标报价基准日当期的集装箱海运单价;(备注:波罗的海集装箱运价指数FBX涨跌幅度=[(发船当期波罗的海集装箱运价指数FBX - 投标报价基准日当期波罗的海集装箱运价指数FBX) / 投标报价基准日当期波罗的海集装箱运价指数FBX] * 100%);当波罗的海集装箱运价指数FBX涨跌幅度不超过±10%时,实际每批结算单价不予调整;超过±10%时,扣除±10%后再调整结算;
波罗的海集装箱运价指数FBX]参考网站:https://en.macromicro.me/series/17502/fbx-global-container-index-weekly
2.3.1.3 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需要适当增减或调整货物发货数量及时间,投标人应予以无条件接受配合。
2.3.2 本项目计划发运货物数量
坦桑尼亚Kisiwa Mgao港散货码头工程项目计划发运货物清单
| 序 |
物资名称 |
数量 |
计划出运时间 |
计划始发港口 |
计划到达港口 |
备注 |
| 1 |
施工机械及五金杂件 |
64个40HQ 8个40OT(普通) 4个40OT(超高) 4个20GP |
待定 |
南沙港/上海港 |
达累斯萨拉姆 |
无增值税发票,需要投标人办理出口手续 |
| 2 |
码头附属设备 |
|||||
| 3 |
机电设备 |
|||||
| 4 |
其他集装箱运输 |
*2.3.3 发运地点
南沙港/上海港,以该批货物实际办理订舱手续的具体港口为准。
*2.3.4 目的地点
坦桑尼亚达累斯萨拉姆港(Dar es Salaam,DAR)。
*2.3.5 付款
2.3.5.1采购合同以美元计价,按人民币结算,人民币支付按发船当天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间价汇率计算。
2.3.5.2 付款采用一票一付的方式,招标人收到投标人提供的支付申请及保单、提单、报关单等相关单据后,及每批次费用金100%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经招标人确认无误30天内支付至每批费用金额的100%。
2.3.5.3 投标人的报价表所列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另如有其它费用发生经双方确认后,由投标人先行垫付,如因未付相关费用等投标方原因导致产生滞船费等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3.定标原则
3.1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依法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进行了综合评审。结合投标人的报价情况、服务能力、履约条件及综合竞争优势等因素,经评审后形成如下推荐结果:
3.2本项目采用 AB 包框架采购模式。按照综合评分排名,评审结果如下:
排名第一的投标人被推荐为 A 包供应商(主供应商),承担本项目主要供货/服务职责。A 包供应商在框架协议执行期内的任务占比原则上为主要份额(大于85%),具体比例由采购方根据项目需求统筹安排。
排名第二的投标人被推荐为 B 包供应商(备用供应商),在框架协议执行期内作为补充和备用力量,由采购方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安排相关任务。
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采购方将按照项目进度、需求计划及各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对 A 包与 B 包的任务分配进行动态管理。如 A 包供应商因任何原因无法按要求履约,采购方保留根据实际履约情况调整双方比例,或重新确定主服务商身份的权利。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总公司投标报价授权书)”。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被停业清理或清算、产权变更被解体或注销的任何情形(以评标当天“信用中国”网查询为准)。
4.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亏损,具有承担意外风险的财务能力(提供2022年~2024年财务报告)。
4.5 投标人不得为中交集团层级/招标人公司层级黑名单的市场主体。
4.6 具有相应国际货运资质,包括海运货运、报关等相关业务所要求的资质证书,在设备、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等方面具有运作大型工程物流的经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提供无船承运备案截图或《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或运价备案回执或合格的有船资质文件并加盖公章。
4.7 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13日15时至 2026年1月20日15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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