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江上延工程长安船闸项目钻探服务勘察劳务分包 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江上延工程长安船闸项目钻探服务勘察劳务分包采购招标人为中交四航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江上延工程长安船闸项目钻探服务勘察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
2.1.1 交通位置
长安船闸拟按Ⅲ级船闸标准进行建设、船闸尺度为190m×23m×4.5m。位于长安枢纽右岸,通过长安电站坝顶674乡道连接248省道,距离乐昌市约10km,船闸线路位于上坪村、上坪坝村农田内,闸址区主要分布两个自然村,村庄主要分布于下闸首左侧约50m左右(上坪坝村),下游护岸右侧约50m左右(中心寮村)。船闸上下游引航道采用不对称布置,船舶上、下行过闸时均为曲线进闸,直线出闸(即曲进直出)。
2.1.2 地形地貌
武江为北江一级支流,河流全长260km,地势西北高,东南低。两岸地貌类型主要表现为剥蚀、冲积、低山及溶蚀丘陵,山顶高程100~300m。长安枢纽船闸位于长安电站南侧上坪坝村农田,属武江中上游河段河流冲积阶地,地势较平坦,标高为80.8~91.5m,地势大体呈南高北低,局部地区有水塘。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标的:品种、数量等详见表1-1,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
表1-1 计划工程量统计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暂定工作量 |
备注 |
| 包件一(标段一) |
m |
47000 |
标段一,暂定钻孔深度40m |
| 包件二(标段二) |
m |
20000 |
标段二,暂定钻孔深度40m |
| 备注 |
1、投标人可选择对单个包件单独投标报价,或对两个包件同时投标报价,投标方式由投标人自主决定。 2、本次采购对 2 个包件实行分别独立评标、独立确定中标候选人,即包件一与包件二的评标过程互不影响,中标结果分别确定(可单独中标 1 个包件,或同时中标 2 个包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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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要求
1)钻孔要求
1、岩芯采取率在完整的岩层中不宜小于80%,破碎岩层不小于50%,对于岩层的标高要准确;并不得遗漏对工程有重要影响的软弱夹层、土洞和溶洞等;
2、钻探过程中应认真填写钻探报表,记录所有的钻进过程,包括钻进时间、回塞次进尺,取样深度、编写回次岩芯等工作,要求记录完整详细;
3、在钻进过程中遇到涌水、漏水、逸气等异常情况时,及时记录其深度并做相应的测量;
4、钻孔岩芯应沿深度秩序从左向右排列于岩芯箱内,岩芯箱应标注工程名称、孔号、起始深度、钻探日期;
5、钻探施工过程,需全程视频录像;摄像头必须录制到起钻位置及摆放岩芯位置,若钻孔影像资料不满足以上要求,作废孔处理,重新钻探;
6、终孔完成后,及时埋设袖阀管。
(2)工期要求:自甲方通知进场后,110个日历天完成全部钻孔作业。
2.2.2进场时间:自甲方通知进场后,3天内完成全部机台、设备、人员进场。
2.2.3进场地点:广东省乐昌市长来镇上坪坝村北江上延工程长安船闸项目
2.2.4履约保证金:无
2.2.5支付条件:项目采用分期付款方式。①本工程无预付款。②当乙方按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根据双方确定的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乙方提供的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甲方支付相应工程款的97%给乙方,剩余3%为质保金。待项目竣工并验收完毕,30日内支付剩余质保金给乙方。劳务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具体以最终结算为准,询价人支付前,乙方需要提供符合甲方财务规定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2.2.6最高限价: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以上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 合作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出具近三年内至少有3个其他的合作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3.6 报价人须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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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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