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新中心标准厂房工程(一期)项目、白蕉镇671项目由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建设资金已落实,按照港航局《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港航局机物﹝2025﹞385 号)的要求,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分公司为招标组织单位,对上述项目施工所需的轻集料混凝土、聚合物砂浆、商品混凝土等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新中心标准厂房工程(一期)施工总承包项目,由集团公司所属总承包分公司施工。位于珠海市保税区洪湾物流园片区香工路以东、盛华路以北、联峰路南侧,项目用地面积40705.74㎡,总建筑面积181489.38㎡,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42470.09㎡,不计容建筑面39019.29㎡;主体建设内容:新建1#厂房,2#厂房,3#厂房,4#配套用房以及室外附属工程等。
2.1.2 白蕉镇671 乡道东延工程位于斗门东南地区,路线呈东西走向,西起于桅夹村村委东北侧现状権桅夹桥东侧,接顺现状671 乡道,沿现状道路下穿江珠高速下穿通道后往东,于 K0+807.5 以桥梁形式上跨界河,继续往东接现状 X584 县道。路线全长约 1.66km。项目公路等级为四级公路,设计速度 20km/h,路基宽8m。沿线主要村庄及控制点为:桅夹村、灯一村、起点现状671 乡道、江珠高速下穿通道、界河、现状 584 县道。本项目建设实施桥梁工程、路基路面工程、交叉工程、照明工程等。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6)《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港航局机物﹝2025﹞385 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生产厂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合法有效证件,代理商除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合法有效证件外,还需提供所代理生产厂的授权书(鲜章正本)、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合法有效证件,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投标物资月生产能力达到本工程月高峰需用量的一倍以上,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经检验检测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代理商:须提供与生产商签署的授权代理的授权函;
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有良好的银行信誉、充足的资金保证,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3年至2025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若2025年的财务报表尚未审计,则提供当年未经审计的盖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扫描件);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生产厂和代理商)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质量标准;提供近三年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相关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或生产厂须提供近三年同类工程项目同类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三份,提供合同和发票证明(合同与发票应吻合);
6.履约信用:2023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或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招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参与。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招标。
注:以上年限及份数原则上要求为近三年共三份;
4.2.2聚合物砂浆(包件号SJ-01):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生产厂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合法有效证件,代理商除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合法有效证件外,还需提供所代理生产厂的授权书(鲜章正本)、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合法有效证件,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投标物资月生产能力达到本工程月高峰需用量的一倍以上,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经检验检测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代理商:须提供与生产商签署的授权代理的授权函;
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有良好的银行信誉、充足的资金保证,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3年至2025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若2025年的财务报表尚未审计,则提供当年未经审计的盖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扫描件);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生产厂和代理商)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质量标准;提供近三年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相关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或生产厂须提供近三年同类工程项目同类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三份,提供合同和发票证明(合同与发票应吻合);
6、履约信用:2023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7、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或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招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参与。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招标。
注:以上年限及份数原则上要求为近三年共三份;
4.2.3商品混凝土(HNT-01)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生产厂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合法有效证件,代理商除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合法有效证件外,还需提供所代理生产厂的授权书(鲜章正本)、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合法有效证件,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月生产能力达到本工程月高峰需用量的一倍以上,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经检验检测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代理商:须提供与生产商签署的授权代理的授权函;
(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达到以下规模:500万元(含)以上,有良好的银行信誉、充足的资金保证,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23年至2025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若2025年的财务报表尚未审计,则提供当年未经审计的盖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扫描件);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质量标准;提供近三年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与投标产品相关的检验合格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或生产厂须提供近3年同类工程项目供货业绩不少于3份,提供合同和发票证明(合同与发票应吻合);
(6)履约信用:2023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7)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或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招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参与。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招标。
5.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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