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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油田苏里格气田开发分公司产能建设项目组2025年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公开招标公告

长庆油田苏里格气田开发分公司产能建设项目组2025年临时用地土地复垦

项目编号:CQYT2512-FW251-CPMC3957-B11046986491138-249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苏里格气田开发分公司产能建设项目组2025年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减少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令)、《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要求,长庆油田苏里格气田开发分公司产能建设项目组组织2025年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作,全面恢复建设项目临时土地至良好的可利用状态,达到水土保持、土地复垦验收相关要求。

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按照苏里格气田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做法和要求,组织实施土地复垦施工,井场安装围栏,达到土地复垦验收、水土保持验收的要求;

(2)按照土地复垦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地方政府要求,以及甲方临时用地批办相关资料,开展土地复垦监测和监理工作,收集录取施工过程资料,编制土地复垦验收报告等资料;

(3)取得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土地复垦验收合格确认书;

(4)协助通过水土保持验收。 项目估算金额36186000.00元 (是否含税:含税 不含税,其他说明: / )

2.2招标范围:根据产能建设项目组发放和安排的工作任务,组织开展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开展土地复垦监测和监理工作,收集录取施工过程资料,编制土地复垦验收报告,协助开展水土保持相关工作,推进地方政府组织土地复垦验收并取得验收合格确认书。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需求3名服务商,第一名负责乌审旗、伊金霍洛旗区域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第二名负责鄂托克前旗区域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第三名负责鄂托克旗区域临时用地土地复垦。

鄂托克旗区域的工作量包含长庆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苏里格天然气开发项目组实施的井场和管线临时用地复垦工作量,因此第三名中标人还需与长庆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苏里格天然气开发项目组签订合同。

暂定工作量为:(1)乌审旗、伊金霍洛旗区域临时用地4234.45亩,井场及生活区拉设围栏56350米;(2)鄂托克前旗区域临时用地2803.16亩,井场及生活区拉设围栏38220米;(3)鄂托克旗区域临时用地2100.96亩,井场及生活区拉设围栏27930米(含长庆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苏里格天然气开发项目在鄂托克旗区域的556.63亩临时用地和8820米围栏)。最终结算以实际安排和验收的工作量为准。

乙方可分批将已完成且满足结算条件的工作量向甲方提出结算申请,经甲方审核通过后,予以结算(以下价格不含税)。

(1)乙方组织实施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施工,达到土地复垦验收、水土保持验收的要求,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后,甲方按照1979.82元/亩复垦单价、20元/米井场围栏单价和复垦施工验收工作量支付进度款;该部分临时用地通过水土保持竣工验收后,甲方再按照400元/亩单价和复垦施工验收面积支付进度款。

(2)乙方按照土地复垦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地方政府要求,以及甲方临时用地批办相关资料,开展土地复垦监测和监理工作,收集录取施工过程资料,编制土地复垦验收报告等资料,通过甲方验收后,甲方按照300元/亩单价和临时用地手续办理面积支付进度款;取得地方政府的土地复垦验收合格确认书,甲方按照1000元/亩单价和地方政府验收面积支付结算款。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推荐4名中标候选人

2.4标段描述: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需求3名服务商,第一名负责乌审旗、伊金霍洛旗区域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第二名负责鄂托克前旗区域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第三名负责鄂托克旗区域临时用地土地复垦。

鄂托克旗区域的工作量包含长庆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苏里格天然气开发项目组实施的井场和管线临时用地复垦工作量,因此第三名中标人还需与长庆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苏里格天然气开发项目组签订合同。

2.5服务地点:鄂尔多斯市

2.6服务期限:2026年1月10日至2028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2025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点击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zxgk.court.gov.cn);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四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一项土地复垦工程设计或施工或验收技术服务或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或地质灾害防治施工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相关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发票。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其他服务人员4人,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合同需体现合同期限)、2025年5月起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至少包含养老)缴纳证明,退休人员无法提供劳动合同的需提供聘用合同,退休人员无法缴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退休证明。

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乙级及以上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地质灾害防治施工资质证书。投标人须为长庆油田油气建设用地土地复垦工程实施、验收及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换取技术服务集中资格招标入围服务商(提供入围通知书)。

其他要求: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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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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