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动车运用所扩建存车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J-2025-9
1.招标条件
长沙动车运用所扩建存车线(一期)工程投资计划已下达(沪昆计〔2025〕更字前期第02号),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集团公司12月24日专题推进会议工作部署,为加快项目前期推进,本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招标人为长沙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长沙动车运用所存车线数量不足,已无法满足京广、沪昆高铁现状旺盛的客流需求及近远期客流增长需要。本项目拟利用长沙动车所武广与沪昆存车场间夹心地,拆除既有综合维修工区供电轨道车库、工务机具库、材料库,在既有沪昆场西侧扩建4条存车线。
2.2招标范围
2.2.1长沙动车运用所扩建存车线(一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2.2.2长沙动车运用所扩建存车线(一期)工程项目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施工图设计(含项目各阶段相关专项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预算及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配合、竣工验收配合、清理概算文件编制等全过程勘察设计内容。
2.3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项目竣工决算完成。
2.4工程总投资估算为9000万元。
2.5主要服务内容
长沙动车运用所扩建存车线(一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施工图设计(含项目各阶段相关专项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预算及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配合、竣工验收配合、清理概算文件编制等全过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勘察设计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3.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2项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铁道行业甲(Ⅱ)级或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2026年1月)目前不存在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
3.1.4近五年(2021年1月~2026年1月)完成过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地铁、城市轨道交通)或类似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至少1项和勘察设计业绩至少1项。
3.1.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总体))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10年及以上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勘察设计工作经验,主持过类似工程勘察项目至少1项。
3.1.6信誉要求:
3.1.6.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1.6.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3.1.6.3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6.4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6.5 投标人未被纳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且在公布期的;
3.1.6.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行为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
3.1.6.7 投标人未处于国铁集团施工图评价结果为C级整改期内情形;
3.1.6.8 投标人不存在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情形。
3.1.6.9 投标人未处于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国铁集团、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3.2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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