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2026-2028年净化厂生产辅助装置运维与检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CQYT2512-FW217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2026-2028年净化厂生产辅助装置运维与检修服务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第一采气厂2026-2028年净化厂生产辅助装置运维与检修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第一采气厂成本项目),具备招标条件。建设地点为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延安市安塞区、志丹县、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境内。主要服务内容为:第一采气厂第一净化厂(含甲醇回收迁建系统)、第二净化厂、第三净化厂、第四净化厂、第五净化厂(含采出水处理扩建系统)共计5座净化厂生产辅助装置运维与检修工作(不含压力容器的安装、改造、维修工作)。其中运维服务包括生产辅助装置日常运维、静设备日常保养、阀门保养更换及产品硫磺、硫酸钠的包装、搬运、存储,因设备及配套设施日常运维需进行的其它甲方指定的运维工作内容;检修服务包括净化装置、硫磺回收装置的各类静设备、阀门、管线的年度检修和其它甲方指定的检修工作内容。 项目估算金额38958124.50元 (是否含税:☐含税 ☑不含税,其他说明: / )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每个标段需要1家供应商,施工内容包括:第一采气厂第一净化厂(含甲醇回收迁建系统)、第二净化厂、第三净化厂、第四净化厂、第五净化厂(含采出水处理扩建系统)共计5座净化厂生产辅助装置运维与检修工作(不含压力容器的安装、改造、维修工作)。其中运维服务包括生产辅助装置日常运维、静设备日常保养、阀门保养更换及产品硫磺、硫酸钠的包装、搬运、存储,因设备及配套设施日常运维需进行其它甲方指定的运维工作内容;检修服务包括净化装置、硫磺回收装置的各类静设备、阀门、管线的年度检修和其它甲方指定的检修工作内容。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投标人可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按照标段顺序进行评审,中标标段按标段序号顺序确定,若同一投标人在前序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
2.4标段描述:该项目划分2个标段,一标段主要负责第一、第三、第四净化厂2026-2028年生产辅助装置运维与检修工作,二标段主要负责第二、第五净化厂2026-2028年生产辅助装置运维与检修工作。
2.5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2025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点击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zxgk.court.gov.cn);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现场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各1人,且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
其他操作人员要求:一标段:日常运维操作人员54人,其中,技工15人,普工39人,技工认定范围为: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或高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证起重机指挥证、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其中之一的人员为技工。
装置检修操作人员30人,其中,至少配备技工10人,技工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
二标段:日常运维操作人员36人,其中,技工10人,普工26人,技工认定范围为: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或高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证起重机指挥证、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其中之一的人员为技工。
装置检修操作人员30人,其中,至少配备技工10人,技工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
其他要求: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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