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5-SH10-FW1916/ZB-KTKFSYB-2025-04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钻完井工程技术服务外包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油田分公司勘探开发事业部,资金来自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为深入落实浙江油田公司十五五规划,根据公司钻井工程技术能力现状需外部力量提供业务支撑与服务,特此开展2026年钻完井工程技术服务外包项目。本技术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组织公开招标。
2.2 服务内容及工作量
1.服务内容:协助建立完善油田公司钻井工程钻井液、固完井业务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参与钻井工程设计和方案的审查;开展钻井液和固完井技术攻关,调研引进新工艺、新技术,跟踪评价现场试验应用情况,提供技术支撑;协助对钻井工程钻井液、固完井管理,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技术措施、并组织落实;对油田公司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指导并协助开展人才培养工作。
2.预计工作量:服务期限内浙江油田公司矿权内钻井工程服务。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
2.4 服务地点(包括但不限于):浙江油田公司所属工作区域(浙江、四川、云南、重庆、湖北、江苏等)。
2.5 服务方式:在浙江油田公司矿权区内驻点或现场技术服务。
2.6 服务质量:通过全面、全流程的工程跟踪分析,保障服务井的钻井液性能检测、固井质量合格率等指标达到设计要求。
2.7 招标范围:2026年钻完井工程技术服务,协助建立完善油田公司钻井工程钻井液、固完井业务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参与钻井工程设计和方案的审查;开展钻井液和固完井技术攻关,调研引进新工艺、新技术,跟踪评价现场试验应用情况,提供技术支撑;协助对钻井工程钻井液、固完井管理,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技术措施、并组织落实;对油田公司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指导并协助开展人才培养工作。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视同提供);事业单位仅需提供2024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或同等)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财务状况表。
3.3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钻井工程技术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项目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有效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或招标人本企业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3.5 人员要求
3.5.1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总人数不少于2人,其中:钻井液技术相关人员1人、固完井技术相关人员1人。以上人员需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10年或以上钻井工程技术服务或相关研究工作经历。须提供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5.2 投标人须承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未曾被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黑名单或有心脏病、脑梗、心肌梗塞等不适合从事本项目的病史。须提供承诺书
3.5.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求和服务质量进行人员调整,具体在岗人员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须提供承诺书
3.6 其它要求
3.6.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3 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及时配合招标人办理浙江油田分公司市场准入,并在合同签订前按照招标人相关管理规定及时取得有效准入,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也不得实际发生项目履行行为,同时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已办理准入的无需承诺)
3.6.4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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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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