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成本)已落实,出资比例100%,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背景:准东采油厂依据生产需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开展储罐合作加工制作技术服务招标,以满足油田内和油田外现场储液需求。
2.1.2预算金额:800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
2.2.1服务内容:依据准东采油厂生产需要,公开招标开展储罐合作加工制作技术服务,招标方提供自吸式储罐自动化设施;投标方需按照招标方工作需求,提供自吸式储罐主材及附件、储罐维修保养人员5名;投标方按照招标方需求完成储罐合作加工制作技术服务工作(投标方储罐加工制作须满足招标方的自吸式储油罐技术规格书),以满足油田内和油田外现场储液需求,最终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2.2.2服务地点:准东采油厂作业服务区域。
2.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2.5承包方式:/
2.3其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查询渠道:天眼查专业版https://pro.tianyancha.com/home)
3.3投标人资质要求:/
3.4业绩要求:/
3.5人员及设备要求:投标人具有储罐合作加工服务的设备、车辆、人员的能力。
3.6安全要求:提供2022、2023、2024年未发生一般质量事故、较大工程复杂事故、一般A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承诺书。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如实提供。
3.7财务要求:
2022、2023、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申请人须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8 信誉要求:
3.8.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8.3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3.8.4开标当日未被*((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外网:https://*/))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8.5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级“三商”黑名单或招标人“三商”黑名单(以*(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外网:https://*/)公示信息为准,三商”黑名单区分项目属性,即服务类黑名单,不影响工程和物资类项目招标)。
3.9其他情况:/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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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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