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毓璜顶医院本部门诊病房楼通风系统和中央空调维保及清洁消毒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502001109
2.项目名称:院本部门诊病房楼通风系统和中央空调维保及清洁消毒服务
A包:院本部门诊病房楼通风系统维保及清洁消毒服务;
B包:院本部门诊病房楼中央空调维保及清洁消毒服务。
4.预算金额:245万元
A包:65万元
B包:180万元
5.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考核情况在符合相关政策的情况下续签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其他未列明行业。
2.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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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